▲教育部表示,已督導清大立即停止其使用並即刻撤離。(圖/資料照)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國立清華大學傳出遭中國組織滲透攬才,國安局副局長陳進廣今(8日)證實,國安情治單位都已密切掌握。教育部回應,10月26日接獲陸委會來函認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已督導清大立即停止其使用並即刻撤離。
媒體報導,國安單位掌握,台灣清華大學校友會與中國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在未經官方許可下,違法於新竹清大校內設立「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為其總部在台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等業務,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教育部說明,清大違反兩岸條例第40條之2「大陸地區之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從事業務活動。」規定,教育部11月4日函請清華大學校友總會及清華大學就該新竹辦公室從事活動情形查察報部。本案將依據兩岸條例第93條之3規定,以違反該條例40條之2進行裁罰。
教育部指出,針對清華大學將校內空間租供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作為辦公處所部分,已督導清大依該校場地設備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針對本案違背法令情事,立即停止其使用並即刻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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