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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搞大同事肚子提2條件 正宮揭心痛經歷:婆婆也挺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在網路上PO文抱怨,丈夫今年10月才調到外縣市上班,沒想到一個月後自曝外遇女同事,對方還懷孕了,於是開出兩個選項,看是要拿250萬走人,還是不離婚並擁有自己的孩子,讓她氣到不行,「之前我做過兩次流產」,幸好婆婆選擇力挺她。

▲孕婦,懷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原PO丈夫自曝女同事懷上他的孩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2.0」7日刊登的文章中提到,丈夫是在今年10月才調到外縣市上班,平常住在公司宿舍,沒想到才經過一個月,就自曝外遇未婚女同事,對方還懷孕了,「他說他想要那個孩子,要對他們負責,要我離婚。」

「我們沒有孩子,之前我做過兩次流產,本想著今年過年來造人,現在他跟別人有孩子了。」原PO說,丈夫後來態度軟化,給她兩個選項,一是拿200萬至250萬走人,二是不離婚,但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前提是要留下小三的孩子,「他現在還想要跟她(女同事)結婚。」

原PO坦言,丈夫之所以不敢強硬逼離婚,是因為婆婆力挺她,「(婆婆)說我在家顧她顧得很好,怎麼能這樣傷害我」,偏偏問題也卡在這裡,「我根本不要錢,我只想讓他去坐牢!但這樣對婆婆太不好意思了,我該怎麼辦?」

▲夫妻,夫婦,哭泣,吵架,煩惱,家庭。(圖/pakutaso)

▲原PO不想拿錢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大多數網友看完原PO的描述,紛紛勸她拿錢離婚,「拿錢,而且找律師想辦法多拿點,現在起,想辦法多蒐集出軌的證據,這種老公回頭也不要了」、「別相信婆婆的話,等小孩生下來妳就知道了」、「是妳的就是妳的,不是妳的強求也沒用,何必呢?拿錢走人,自己過自己的生活,何必那麼卑微居住在那樣的環境下」。

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原PO自述丈夫是在10月才到外縣市工作,就算外遇是真的,女方也不可能在11月初就馬上確定懷孕,「通常懷孕最快也要將近兩個月才能確認,案情恐怕沒這麼單純」、「我只想知道是兩人早就認識在一起,還是男方太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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