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接獲陳情,1女子因腰部與腳踝不適,到大園區某診所看診,推拿師未經其同意竟脫去外褲,還觸碰其私密處,衛生局查出推拿師未具醫事人員資格,將對中醫診所開罰最高150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女子日前到大園區某中醫診所看診,因腰部與腳踝不適,未料該中醫師將傷科療程處分交由診所聘僱之推拿師推拿,推拿師未經其同意居然脫去其外褲,過程中還觸碰其私密處;衛生局接獲女子陳情後調查,推拿師辯稱係幫女子檢查骨盆有無歪斜,至於碰觸私密處則是調理尾椎所需;衛生局查出推拿師並無醫事人員資格,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部份,將依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違反醫師法部分將針對中醫診所開罰,最高可裁處150萬元罰金,另性騷擾部分則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日前接獲1名女子陳情,因其腰部與腳踝不適前往大園區某中醫診所就醫,中醫師看診後將傷科療程處方交由診所聘僱推拿師幫女子推拿,過程中,推拿師未經女子同意逕自脫下其外褲,推拿時還碰觸女子之私密處,事後女子覺得受辱向衛生局陳情。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出該名推拿師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將面臨最高150萬元罰鍰。(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衛生局接獲陳情後派員稽查,推拿師辯稱脫褲子係為幫其檢查骨盆有無歪斜,至於碰觸私密處係則因調理尾椎所需。衛生局經多方查證,確認推拿師未具醫事人員資格,且該中醫診所內有通道可與民俗調理處所相通,已涉嫌違反醫療法規定,將依違反醫療法裁處該中醫診所。
此外,推拿師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部份,衛生局依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150萬元罰金。
衛生局局長王文彥表示,中醫師需親自診治病人與執行傷科推拿,未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另根據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與民俗調理人員工作倫理守則等規定,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執行業務場所不得設於醫療機構,且不得執行損傷整復、整脊整骨、針灸、傷科推拿等矯治之醫療行為,如發現有違反醫事人員法規情事,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呼籲,民俗調理人員提供服務時,應注意幫民眾於必要身體部位以毛巾或其他物品覆蓋,並在執行業務前,須先徵求取得民眾同意,以避免爭議。另外,如有筋骨損傷治療矯正需求時,應尋求合格專業之中醫師提供「中醫傷科推拿」醫療服務,建議民眾可選擇有政府立案、開放式或有錄影監視設備推拿場所,對於未徵求同意而實施之醫療行為或民俗調理,應立即向調理人員或推拿員制止。民眾如對民俗調理項目有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民俗調理專區」查詢相關規範與資訊,或向各地衛生局檢舉查詢,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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