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高姓男子,得知花花喜歡吸食笑氣後,竟以笑氣為對價,誘她上摩鐵發生關係。(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高姓男子,明知就讀國中二年級的花花(化名)為未成年人,在得知她喜歡吸食笑氣後,竟以笑氣為對價,誘拐花花到摩鐵一起吸食笑氣,並在徵得花花同意下,和花花發生關係。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判高男有期徒刑2月。
起訴書指出,高姓男子明知花花僅就讀國二,在得知花花喜歡吸食笑氣後,高男竟以笑氣為對價,在2019年12月下旬,邀請花花一同到摩鐵吸食笑氣,期間高男竟趁機徵得花花的同意,對花花一陣上下其手後,和花花發生關係得逞。
應訊時,高男坦承全部犯罪事實。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高男的犯行妨礙花花身心健全、人格發展,本應從重量刑,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衡量其年紀尚輕,衝動控制力較弱,且花花也明確表明不會對高男提告等語,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高男有期徒刑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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