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特有種「黃胸藪眉」羽色艷麗,列為「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資料照/吳崇漢攝/中華鳥會提供)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1名就讀森林系的學生去年5月間,聽到鄰居飼養的鳥類鳴叫像是保育類動物「黃胸藪眉」,自行蒐證檢舉後,檢警調查這隻鳥果然是不得任意獵捕的台灣特有種畫眉,池姓飼主被依違反《動保法》送辦喊冤,之前有母鳥在他家陽台孵化幼鳥後離開,他只好收留餵養,台北地檢署9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黃胸藪眉屬於中型畫眉鳥,是台灣特有種,平常生活在中低海拔山林間,叫聲高亢嘹亮,2019年經農委會公告從一般類變成「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飼主須在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登記備查。
據了解,這起母鳥棄子案發生在2020年5月間,當時1名住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森林系學生覺得鄰居養在陽台的小鳥叫聲很吵,仔細聆聽後懷疑是黃胸藪眉,自行蒐證並與友人討論後,決定提出檢舉。
保七總隊獲報調查後,懷疑池姓飼主違法獵捕保育類動物,依違反《動保法》移送法辦,池男喊冤表示,之前有隻來路不明的母鳥,在他家陽台築巢生蛋,孵化幼鳥後又飛走,他看小鳥無依無靠,所以買了鳥籠餵養飼料,他不知道這是隻保育類動物。
雖然專家作證懷疑黃胸藪眉應該不會飛入都市住家,也不會輕易築巢,但因無證據顯示池男獵捕保育類動物,檢察官最後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至於這隻黃胸藪眉因從小被人類飼養,可能無法適應野外求生,先前已被送養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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