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姓男子和老婆結婚20餘年,卻在老婆的手機紀錄裡發現她和國小同學的鹹濕對話,這才驚覺綠光罩頂。(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姜姓男子和老婆結縭20餘年,卻發現老婆和楊姓國小同學關係過從甚密,2人頻繁傳送露骨曖昧對話,楊男對老婆直言「我喜歡吃妳」、「又一柱擎天了嗎?」等語,更互稱「老公」、「老婆」,讓他驚覺綠光罩頂,怒對楊男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楊男須賠償姜男25萬元。
姜姓男子和許姓女子自1996年結婚後,原婚姻關係穩定,未料姜男卻發現老婆和楊姓國小同學2人過從甚密,頻繁用Line互相聯絡,2人更直接互稱老公、老婆,互傳鹹濕對話,還進一步討論要到汽車旅館過夜休息等語,讓他氣炸,怒對楊男求償100萬元。
庭審時,楊男向法官辯稱,他和姜男老婆僅是國小同學,2人平常少有聯繫,會有聯繫僅是因為先前同學會一起吃飯後才重新連絡上,強調2人並無單獨出遊或發生性行為等情事。
但新竹地院審理後發現,從姜男老婆和楊男2人的對話紀錄可以發現,姜男老婆和楊男表示「昨天太累了嗎?」、楊男回以「又一柱擎天」、「我喜歡妳的挑逗」、「我們可以找一天早上去十八尖山,改去愛愛...早上去愛愛也不錯啊」,姜男老婆答「好啊,看早上一柱擎天的你」、「怕你覺得我索求無度」,楊男則安慰姜男老婆「生理上的需求也是正常的」、「今天都沒有親親」,姜男老婆則甜回「沒有口水滋潤,你中毒了...一天沒口水就不對勁」等語。
法官指出,2人對話中充滿男女間性器官、性愛等,極具男女情慾交往私密性之對話內容,而2人也曾一起到集集鎮出遊,拍下親密的臉頰相貼照,認為姜男老婆和楊男2人互動明顯已逾越一般朋友往來分際,楊男已明確侵害姜男配偶權,不採信楊男的證詞,衡量姜男和楊男2人的經濟條件後,判楊男須賠償姜男25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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