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清大事件重演!教育部發函各大學 兩岸合作勿涉政治內容

▲▼教育部。(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發文各大學,兩岸合作不得涉及政治性內容。(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國立清華大學傳出遭中國組織滲透攬才,引發各界關注,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9日)在立院答詢時表示,教育部昨日已經下令速查且一定重罰,而教育部今天也正式發函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提醒各校應強化自我監督及內控機制,審慎檢視交流對象與程序,進行兩岸教育交流,應嚴守兩岸條例法規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合作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

根據國安單位掌握,台灣清大校友會與中國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在未經官方許可下,違法於新竹清大校內設立「清華海峽研究院新竹辦公室」,為其總部在台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等業務,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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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赴立法院施政總質詢 教育文化組 教育部長潘文忠。(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清大事件,教育部長潘文忠(右)表示已下令速查且一定重罰。(圖/記者屠惠剛攝)


此事引發各界關心,教育部昨表示,已督導清大依該校場地設備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針對本案違背法令情事,立即停止其使用並即刻撤離。

而教育部在今天也正式發函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提醒各校進行兩岸教育交流活動,要確實依照兩岸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並應本「對等互惠」原則,若未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從事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合作行為。

教育部也提醒,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合作行為,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同時各校應強化自我監督及內控機制,審慎檢視交流對象與程序,保留完整的審核及交流紀錄,確保兩岸正常有序的教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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