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中年得子喜付19萬月子、保母費 1年半後驗DNA臉綠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國南京翟姓男子透過相親與錢姓女子結婚,並在2018年間喜獲一子,他中年得子十分高興,大方付了人民幣4萬元的月子中心費用,每個月還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保母費,沒想到2020年5月抓包妻子外遇,好奇一驗DNA才發現兒子根本不是他的,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親子,教養,父子。(圖/Pixabay)

▲翟男養了兒子1年半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根據《現代快報》報導,翟男對相親對象錢女一見鍾情,戀愛期間得知女方懷孕,於是在2018年5月結婚,6個月後孩子便出生了,他中年得子心中歡喜,開心付了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7萬元)的月子中心費用,以及每個月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1萬元)的保母費,給妻兒最好的照顧。

然而,2020年5月翟男發現錢女外遇,於是回頭與兒子做了親子鑑定,這才知道孩子根本不是自己親生的;同年7月他與錢女協議離婚,孩子也交給對方扶養,但他不支付扶養費用,兩人名下的房產、車子、存款等財產則歸各自所有。

翟男回想起先前的付出,越想越不甘心,因此決定向棲霞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錢女返還人民幣14萬元的扶養費,並賠償人民幣6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用,總計求償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翟男非生父,依法對孩子沒有扶養義務,卻因為誤以為孩子是自己親生的,而在婚姻期間進行扶養,錢女的行為的確侵害到他的財產權益和人身權益,最終判女方應返還人民幣7萬元的扶養費,並賠償人民幣1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用,總計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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