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帶小六女上摩鐵 家長看訊息崩潰!色男遭拘提聲押獲准

▲桃園市1名小六女童日前與男網友兩度到摩鐵發生親密關係,家長聞訊後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10日指出,涉案王姓男子已到案,複訊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向地院聲押獲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1名小六女童日前與男網友兩度到摩鐵發生親密關係,家長聞訊後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10日指出,涉案王姓男子已到案,複訊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向地院聲押獲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小六女童日前在平板電腦上與男網友互傳訊息「下次不要射在裡面好嗎」,家長發現這段驚悚對話後報警提告,桃園警方事後循線查獲王姓男網友到案,王男辯稱係兩情相悅,並無強迫女童等情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以王男涉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經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調查,桃園市1名父親在日前發現年僅11歲的女兒謊稱要去圖書館,卻2度被男網友帶到摩鐵性侵,日前在女兒使用平板電腦發現「下次不要射在裡面好嗎?」等對話,當場氣炸到派出所報案處理,並要求警方揪出惡狼。

承辦警方於本月4日晚間通知家屬與被害女童到場指認王姓嫌疑人,亦備妥相關卷證資料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進入偵辦階段。

桃園地檢署10日表示,29歲的王姓男子涉嫌在網路上結識未滿14歲之女童,將女童帶至桃園市某處旅館性侵害一事,經警方於11月5日上情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陳嘉義指揮偵辦,並於6日指揮專案小組成員通知被害女童與父母到地檢署釐清案情,另涉案王姓男子則於7日被拘提到案。

王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經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更多新聞】

►闖民宅強脫女子衣褲想硬上 色男辯「她獻身抵債」下場出爐

►小六女遭網友兩度帶到摩鐵嘿咻 家長見對話氣炸!控警辦案消極

►影/驚悚影片曝!大貨車綠燈起步輾死男騎士 駕駛喊冤:視線死角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