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張、陳、李3人在這3個月內,還共同涉及另一起傷害罪。(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瑪莎拉蒂惡少張敦量與友人陳勁豪、李韋霖7日僅因擦撞,便將宋姓男大生打到重傷昏迷,引發社會輿論,11日3名惡少均羈押禁見獲准。先前媒體爆出張在當兵時曾朝同袍砸鐵椅,致使同袍頭部受傷,陳、李也各有毀損、妨害秩序的前科,此外,據了解,張、陳、李3人在這3個月內,還共同涉及另一起傷害罪。
警方10日持拘票逮捕瑪莎3惡少移送地檢署,檢察官昨漏夜偵訊向法院聲請羈押張等3人,台中地院法官今召開羈押庭,認定張涉重罪(殺人未遂)、恐嚇、強制罪,有串證、逃亡、反覆實施犯罪之虞;陳、李涉傷害、強制罪,同樣有反覆實施犯罪、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所謂的「反覆實施犯罪」,即是法官認為張等3人若不予以羈押,由於張等人前科累累,出去後還是有可能再度施以類似本案的暴行;另1個原因,據悉,張等3人,在近3個月內曾共同犯下他起傷害案件,此案目前尚在偵查階段。綜合上述,就是法官准押的原因之一。
回顧本起事件,宋男6日晚間參加教會活動,7日凌晨結束後開車護送幾名同學們返家,途中卻在切換車道時不慎擦撞瑪莎拉蒂。當時張男因喝了酒而坐在副駕駛座,由其李姓好友開車,另名陳姓好友則坐在後座。
未料,擦撞後張男當場爆氣,立刻就攔車並要求宋男下車,隨後就是持鋁棒一陣痛毆,李、陳2人見狀下車助陣,毆打時間長達20分鐘,3人最終把頻頻道歉的宋男打成重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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