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強拉少女公廁改運 不舉男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張姓工地清潔員今年5月間在台中某火車站搭訕少女巧巧(化名),謊稱要幫忙看手相,接著又用「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等理由,將人騙進公園,再強行拉進廁所企圖性侵,後來因為無法勃起,於是把人帶到草地以手指性侵得逞。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到張男是性侵慣犯,於是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暴力,犯罪,性侵,霸凌,恐懼,害怕,毆打,吵架,孤單,絕望(示意圖/123RF)

▲巧巧遭張男以鬼神之說誘騙性侵。(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張男今年5月12日晚間在台中某火車站遇見巧巧,於是佯稱要幫忙看手相,相約隔日見面;兩人隔日晚間碰面後,他以火車站附近燈光昏暗為由,將人引導至附近的公園,接著又說「公園內有媽祖神像比較靈驗、廁所燈光較明亮、妳運勢不佳、妳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我喜歡佛」等理由,企圖誆騙對方透過性行為改變厄運。

巧巧聽到這裡警覺有異,立即拒絕進入公園公廁,並明確表達「我不要」,沒想到仍因力氣差距遭強行拉進廁所。張男無視巧巧的反抗,甚至將廁所門反鎖阻斷逃脫路線,但因為過程中無法勃起,於是命令女方穿好衣服,再帶到附近草地以手指性侵得逞。

誇張的是,張男得逞之後,仍持續以電話騷擾巧巧,直到巧巧的家人發現並報警,才揭穿這起案件。面對上述指控,張男在接受警詢、偵訊以及出庭審理時揭坦承不諱。

台中地院法官表示,張男有多次性犯罪前科,2007年間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11年確定,直到2018年期滿才執行完畢,沒想到出獄3年又用鬼神之說誘騙女子,只為滿足自身性慾,可見惡性重大,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家境貧寒,還有洗腎的弟弟需要照顧,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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