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獄友打斷4顆牙+腦震盪 時間僅24秒告監獄敗訴

▲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至善大樓、典獄長謝琨琦▼。(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姓受刑人在服刑期間被獄友慘打斷4顆牙+肋骨,認為北監怠於執行職務,存有過失,怒提國賠。(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林姓受刑人2019年因案入監後,與廖姓受刑人屢次發生爭執,2人在同年5月8日時爆發衝突,林男遭到廖男徒手狂毆,打斷4根牙齒並造成肋骨骨折,林男認為北監未在第一時間阻止廖男顯有過失,怒向北監求償58萬餘元。不過桃園地院審理後發現,林男和廖男發生衝突僅24秒就被獄方架開,難認北監有過失,駁回其訴求,判廖敗訴。

林姓男子2019年因偽造有價證券而入監服刑,他聲稱因為半身不遂、行動不便,在北監療養中心,屢次和廖姓受刑人發生衝突,2019年5月8日上午,2人再度爆發衝突,他慘遭廖男打成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右側足部與口內擦傷、4顆牙齒斷裂及肋骨骨折,林男認為北監有疏失,提起國家賠償,求償58萬餘元。

開庭時,北監還原事發經過指出,當時廖男突出手毆打林男,林男當時亦出手反擊,療養中心的主管發現後也立即將人拉開,同時電請警力支援,處理2人衝突後,並將林男送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急診,且林男也並非半身不遂,林男無須依靠輔具或他人攙扶可自行上廁所,當天亦可對廖男還擊。

北監表示,林男和廖男2人在療養病房共處逾1年半,期間並無發生任何衝突或齟齬,機關人員無法預見廖男會無故攻擊林男,自難事前掌握並加以防範,何況就傷害事件發生歷程觀之,機關人員在2人發生衝突後的24秒內即將2人拉開,就算當天療養中心所配置的管理員不只1人,也難以防範事件發生。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事發後療養中心在24秒內立即將2人隔開,無法認定北監過失,因此判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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