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神富少打人案,警方表示,一開始就是鎖定3人,不是1人。(圖/民眾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逢甲大學宋姓男大學生7日凌晨開車和人擦撞,竟被對方打成顱內出血,還好宋男昨天已恢復清醒,脫離危險期,警方表示,不論是傷害罪或是後來改成殺人未遂罪偵辦,警方一直都是鎖定3嫌,而非1人犯案,雖然函送,但都有派人跟監,才能在拿到拘票時在最快時間逮捕3嫌。
警方11月7日凌晨零點45分獲報,台灣大道、河南路口發生鬥毆,員警迅速在6分鐘內抵達現場,起因是宋姓男大生駕車變換車道時,不慎擦撞瑪莎拉蒂自小客車,遭對方車上3名男子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圍毆,顱內出血送進加護病房治療。
警方到場時,已經沒有毆打情事,3嫌都辯稱沒有動手打人,而當時宋男意識清楚,但無法指認出誰動手,於是先將宋男送醫,並將3人帶回派出所偵辦,由於處理員警沒有看到有打架,認定3人非現行犯,於是以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宋男母親認為兒子都嚴重到住進加護病房,要求以重傷害罪名偵辦,警方後來請宋母提供醫院診斷書,發現宋男竟是顱內出血,於是當天下午傳喚3嫌到案複詢,改以殺人未遂偵辦,因為3人都有到場,警方沒有檢方拘票,無法扣押,因此製作完筆錄即讓3人回去。
警方將殺人未遂的卷宗在10日上午送交地檢署,且和檢察官討論案情,覺得3人供詞不一,為預防串供,於是發出拘票,下午一一逮捕,雖然3人在外面遊盪3天,但警方都有派人跟監,掌握行蹤,才會在拿到拘票後馬上抓到人。
至於宋母一直認為有警察說,動手的只有1人,只會偵辦1人,這過程可能是員警的表達讓宋母誤解,警方一開始就是偵辦3人,即使其中2人是左右押著宋男,但也是共同正犯。
此案是否涉及員警私縱人犯,不但警察內部已啟動調查,地檢署也分案偵辦,一切就交由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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