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一起婦人侵占他人五倍券案例,葉姓婦人(43歲)10月9日晚間陪著小孩外出騎腳踏車,看到前方婦女身上掉出五倍券,居然未上前交還失主,反而當著孩子面前撿走佔為己有,做出相當負面身教;警方接獲遺失五倍券報案後後,日前傳喚葉女到案說明,她還瞎掰「並無侵占五倍券意圖、僅因為要照顧3個小孩沒時間送到派出所」,警方認定是卸責之詞,訊後將她依觸犯侵占罪嫌移送。
▲葉姓婦人撿到他人五倍券卻並未報警歸還、警找上門依規定將她已觸犯侵占罪嫌移送。(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葉姓婦人撿到他人五倍券卻並未報警歸還、警找上門依規定將她已觸犯侵占罪嫌移送。(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內湖警方表示:李姓婦人與先生在10月9日晚間至住家附近內湖區江南街便利商店領取「振興五倍劵」五千元,李女離開超商時,不慎遺失五倍劵。雖然當下發現遺失,但兩人來回遍尋不著,李女甚至返回超商尋找仍無所獲。
李姓婦人隔天隔天到便利超商調閱監視器,發現過馬路時,五倍券掉落於人行道上,後方一名帶小孩婦人迅速撿起,前後間隔不到1分鐘,她心寒該婦女未將五倍券交還,10月10日當天至內湖區文德派出所報案求助。
內湖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並擴大查訪周邊社區住戶,調查鎖定涉案人葉姓婦女身分,嫌疑人於11月7日到案說明;坦承當日係因為忙著帶小孩,強調自己不清楚撿到遺失物的處理程序,才會將五倍劵帶回家中。
葉女辯稱又因每天照顧三位小孩,忙到沒有時間送警察機關辨理協尋,但警方認定從李女五倍券遺失到警方找到葉女,中間時隔將近1個月,認為她供詞不足採信,警方認定葉女暗槓他人遺失五倍券罪證明確,也對自己小孩做了不良示範,警方偵詢後,依侵占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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