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南投縣建設處的葉姓技工,藉口醉酒需要休息,抓準女員工擔心山莊違建恐會被拆除心理,對女員工強制猥褻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葉姓男子自2019年起,擔任南投縣政府建設處技工,主要承辦南投仁愛鄉清境地區違章建築之查報與拆除業務,2019年間,葉男查到某休閒山莊疑似有違章問題,在同年除夕期間和該山莊負責人與員工共進年夜飯,藉口醉酒需要休息,竟趁機強抓領路的女員工胸部。一審,南投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其有期徒刑10月,葉男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葉姓男子自2019年1月起擔任南投縣府建設處之技工,為縣府所聘雇之約聘人員,負責承辦南投縣仁愛鄉清境地區的違章專案督導與違章建築之查報與拆除業務。同年,葉男查到仁愛鄉某休閒山莊疑似有違章建築之事實,並在當年除夕晚間,前往該休閒山莊與山莊負責人、員工等共進年夜飯。
席間,葉男不斷表示山莊違建的部分將會進行報拆,隨後表示自己喝醉,想要借用房間休息,獲得山莊負責人同意後,便在山莊女員工的領路下前往房間休息,未料葉男竟色性大發,先是向女員工聲稱,自己自2019年1月1日起接管山上業務,如有「需要」都可以協助等語,不過被女員工拒絕。
被拒絕後心有不甘的葉姓男子,竟乘隙靠近女員工,要求女員工留下,女員工擔心山莊違章建築恐有被拆風險,不敢得罪葉男,只好順從留下,熟知葉男竟從後方熊抱女員工,再隔著衣服強摸女員工的胸部,更試圖親吻和撫摸女員工的生殖器官,所幸女員工不斷以手阻擋,試圖掙脫才讓葉男未果,後因山莊負責人友人在葉男房間外敲門,大喊女員工名字要她出來處理事情等語,才讓女員工逃過一劫。
應訊時,葉男否認有任何強制猥褻之犯行,還向檢察官辯稱,當時是因為女員工答應跟他交往,並拍親密合照傳給她男友看,因此才會認為女員工願意和她交往,同意他親吻、擁抱女員工,過程中有碰到女員工的胸部,但女員工說不要時他也馬上停止,後續2人還保持聯繫直到2019年6月。
但一審法官審酌葉男證詞卻發現,葉男說詞反覆,一下說不小心碰到女員工胸部,一下是衝動之下觸摸她胸部,一下是後面環抱,認為葉男證詞顯為矯飾之詞,難以採信。
▲法官勘驗葉男和女員工對話發現,葉男曾向女員工表示有摸到她的胸部且「手感很好」,難認是不小心碰到。(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法官同時也勘驗葉男和女員工的對話錄音,葉男在對話中向女員工坦承當天「有摸到奶子」,並表示「很大很舒服很爽,摸起來很有飽足感」、「那個手感很棒」等語,難認葉男為不小心摸到,其相關言論事後更為表示是自己的醉話或措辭不當,足見其已有猥褻行為,而葉男聲稱和女員工後續還有聯絡直到2019年6月,經查也發現僅是葉難向女員工索賄,對話多為葉男說,女員工以「嘿」、「嗯」等簡短用語回應,而葉男所聲稱2人當天有拍親密合照等語,葉男也無法拿出相關證據,認為葉男強制猥褻事實明確,依法判其有期徒刑10月。葉男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女員工當天行動不便,除手部受傷外,左腳也須佩戴護具,其活動範圍有限,根本不適合與他人有擁抱或愛撫之舉動,若葉男真的有意要向女員工告白是好,理應憐香惜玉,何須在女員工行動不便之際,對她上下其手徒增女員工對他的厭惡排斥之心?顯見葉男僅是因一時萌生色慾,趁著女員工行動不便之機會,對其實施強暴手段而得逞,認為原審判決量刑無誤,僅判葉男有期徒刑10月已屬寬厚,何來量刑過重?駁回葉男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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