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修法延長公投規範年限 許智傑:施政可能綁手綁腳

▲▼中國民國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新店安坑國小投票所前民眾排隊投票狀況。(圖/記者湯興漢攝)

▲4大公投將於年底登場。(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4大公投將於年底登場,為防止政府對公投結果不認帳或鑽漏洞,有學者建修正《公民投票法》將相關規範強制入法,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建議,行政機關在2年內不得變更經創制或複決案內容的施政,應延長為4年或8年。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表示,這樣施政可能更綁手綁腳,更難提升效率。

根據2018年公投結果,政府事後用間接或自行文字解釋權,用投機取巧的方案,迴避公投結果,堅持原本的政策方針,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認為,問題可能出在現行《公民投票法》漏洞及公投主文咬文嚼字,以致於政府有自行解讀的空間。

曾銘宗則說,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針對重大政策的公投案,行政機關在2年內不得變更經創制或複決案內容的施政,有效期間僅2年,並不符合比例原則,建議延長到4年或8年,加強對政府的強制力。

對此,許智傑14日受訪時表示,公投是給政府施政的方向,目前2年的設計是要政府適時踩剎車,但因現今時空變化太快,罷免制度也是滿1年即可施行。

許智傑認為,若公投延長為4至8年,人民若因時空環境不同而改變心態,施政也可能更綁手綁腳,效率也更難提升,這個問題需要大家謹慎思考。

此外,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日前聲稱,台灣除有核廢料問題外,且因屬地震帶,站在核安管制立場,相關發展需徹底調查,「現階段台灣不適合發展核電」,並強調核四重啟機率為零。

對此,許智傑則說,核四是20幾年的拼裝車,設備老舊又地處地震帶,重啟真的有問題,謝曉星說重啟機率為零,是想將事實告訴大家,萬一通過重啟,政府盡力處理也不見得夠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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