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傳補習班老師用藤條打學童 家長火大:還用刮痧滅證

▲小孩受傷情形            。(圖/取自萬丹交流地)

▲小孩手部紅腫、瘀傷情形 。(圖/取自萬丹交流地)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萬丹鄉一位小朋友在補習班被老師打傷,引發小朋友家人不滿,除在地方社群媒體po出小孩身體等受傷部位外,更檢具驗傷單向警方提出傷害等罪嫌告訴,警方將傳訊老師到案;縣府教育處接獲通報,聯絡補習班負責人未果,15日將到補習班了解,如果確認屬實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另討論老師是否適用問題。惟發稿為止,還無法取得補習班方面說法。

▲小孩受傷情形            。(圖/取自萬丹交流地)

▲小孩受傷情形            。(圖/取自萬丹交流地)

這位學童的家人po網表示,小孩被老師打後,家人獲知,於1月17日詢問老師,老師有承認打小孩;但隔天(8)日下午1800在補習班;家長再度詢問老師有沒有打小孩,老師一直不承認

▲小孩受傷情形            。(圖/取自萬丹交流地)

▲小孩受傷情形            。(圖/取自萬丹交流地)

小孩家人說,當天老師就是拿著籐條打人,當天有3支其中一支打斷;期間老師還叫不知情的國高中的學生打她家小孩;還有曾抓頭髮打巴掌、用拳頭、棍子打臉。打完後刮痧板幫孩子刮痧(毀滅痕跡),還警告在場孩子不能說出去,否則補習班會打更慘。

轄區的屏東警分局表示,有關補習班老師傷害女童案,處理員警獲報後,立即依規定受理,並開立報案證明單及通報相關單位。

由於該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分局會秉持「嚴正執法」原則辦理此案,同時亦呼籲民眾應遵守法令且理性和平表達訴求,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全。

縣府教育處表示,教育處於12日接獲校安通後,發現小朋友臉部、手部確有多處傷痕,立即聯絡補習班負責人,惟負責人未接電話,13日派人到補習班了解,補習班休息,無法進行了解,15日會派員再調查,如果屬實,老師有適不適任問題,補習班也會依兒少等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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