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去年12月11日上午6時許,8旬李徐姓老婦違規穿越忠誠路二段,遭18歲郭姓男駕駛以時速近90公里撞擊,老婦送醫後仍回天乏術。郭男被依過失致死起訴,日前,士林地院審結,因死者家屬認為郭男仍對行車時速一再爭辯,故無法達成和解,依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事發當時,郭姓男駕駛的自小客車因撞擊力道猛烈,導致前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車頭鈑金、保險桿明顯凹陷,當下郭男發現撞到人後立即停車查看,卻發現老婦倒在地上一動不動,趕緊打電話報警。
法院審理時,郭男對於超速情形,坦承不諱。車禍也送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且參諸郭男車輛行車紀錄器錄影畫面中所攝得該車時速顯示器所顯示的瞬時速率數值,推斷案發時,他以約每小時88公里到90公里的平均速率行駛。
▲郭姓男駕駛時速90撞上違規過馬路的8旬李徐姓老婦。(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法官認,郭男超速行駛,撞擊違規進入車道老婦,造成家屬承受天人永隔莫大傷痛,雖試行和解,但雙方因無共識達成和解,同時斟酌被害人違規在設有劃分島路段穿越道路,同為肇事原因,但若不是被告如此高速行駛,或許能避免死亡遺憾,考量被告大學肄業,目前服兵役中,依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7月。
雖然郭男的辯護人希望能緩刑宣告,但斟酌被告在市區道路上高速駕車行為,對於用路人生命、身體之安全具有高度危險性,且被害家屬仍認為未看到他犯後有同理心,甚至對行車時速一再爭辯,對此認不宜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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