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當男客練習」下藥性侵15歲少女 補習班主任重判7年2月

▲桃園市戴姓男子於2018年間與13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竟以「三日情人」陪酒聊天給2萬5千元誘騙少女前後四次上摩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蕭姓男子為高雄某補習班之班主任,在得知少女小花缺錢花用後,竟像小花佯稱願以2萬元代價媒介小花性交易。(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短期補習班之蕭姓班主任,在得知15歲的少女小花(化名)缺錢花用後,竟在2019年向小花佯稱,欲以2萬元的代價媒介小花和同性戀女子做交易,後蕭男竟向改稱性交易對象其實是「男客」,要求小花先將其當作男客練習,並在小花的飲料內下藥,將她載往摩鐵性侵得逞。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有期徒刑7年2月。

蕭姓男子為高雄某文理短期補習班之班主任,因而認識前來補習的15歲少女小花,蕭男在得知小花缺錢花用後,竟在2019年4月向小花佯稱,欲媒介小花以2萬元的代價和同性戀女子性交易,讓小花誤以為真後而同意。未料,小花依約赴約後,蕭男在將小花載往摩鐵的路上竟對小花表示,性交易的對象其實是「男客」,要求小花先將他當成男客練習,卻被小花拒絕,但蕭男仍不罷手,偷偷在小花的飲料內摻入含有Zolpidem成分,服用會會使人意識模糊的藥物,待藥效發作小花陷入意識模糊、無力抵抗的狀態,對其性侵得逞,並拍下小花的裸照。

直到藥效退了,小花甦醒後,蕭男再當場交給小花1萬元現金,並將小花載回家,不過當小花清醒後卻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且感覺頭暈、頭痛、想吐等狀態,和前男友抱怨,前男友一聽驚覺狀況不對,轉告給小花的家人,小花的家人才趕緊將小花帶去就醫並報警處理。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認識未久的12歲少女在其住處偷嘗禁果,隔月再度發生性行為,事後遭婦幼隊查獲報請偵辦。(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小花清醒後察覺發現衣衫不整,且身體仍有不舒服情形,驚覺可能被下藥,不斷追問蕭男,蕭男才坦承有在飲料中加入安眠藥。(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蕭男應訊時向檢察官坦承確實有讓小花喝下摻有Zolpidem藥物成分的檸檬紅茶等情事,惟強調並沒有以藥劑對小花強制性交等犯行,會讓小花喝下藥物只是因為小花會緊張,因此才在徵得小花同意後,將可以和緩緊張情緒、放鬆之藥劑摻入小花的飲料內,何況當天小花意識清楚還邊和前男友傳訊息聊天。

不過2審法官審酌小花和前男友和與蕭男的對話發現,小花期間曾不斷向男友表示頭暈、想吐等不舒服情勢,而小花事後更質問蕭男「放了什麼藥」、「做了什麼」、「我不舒服想去醫院」,蕭男回以「妳好好睡一覺就好了」、「那是我平常吃的感冒藥啦」、「睡一覺就好了」,小花再傳送「我覺得你有對我做什麼,身體很不舒服」等語,最後蕭男才指出是感冒藥中混有安眠藥而搪塞過去。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從上述對話紀錄來看,小花在案發前根本不知道其喝下的飲料有被加入藥物,因此才會詢問蕭男,但蕭男仍避重就輕的回答加入的藥物僅為感冒藥,直到小花追問才坦承有加入安眠藥等語,不採信蕭男與其辯護人的證詞,審酌蕭男為補習班之班主任,為人師表本應謹言慎行,對學生善盡教育與照顧之責,其竟明知小花僅為15歲少女,涉世未深又有金錢需求,假借媒介性交易名義將小花約出,還在小花的飲料內摻入藥物,對其性侵得逞,戕害小花甚深,衡量其事後以70萬元和小花達成和解,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等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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