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少女性交易「激戰後落跑」挨告性侵 已婚男賠13萬換緩刑

▲桃園市戴姓男子於2018年間與13歲少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竟以「三日情人」陪酒聊天給2萬5千元誘騙少女前後四次上摩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人夫約砲後不付錢遭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段姓人夫今年2月透過通訊軟體SKOUT約炮未滿18歲少女,雙方原先約定性交易價碼1萬元,沒想到少女和段男發生關係後,段男竟趁少女浴室抽菸時,沒付錢就落跑,少女不甘人財兩失怒報案指控段男性侵,段辯稱少女打扮成熟,通訊軟體上設定20歲年齡,否認性侵。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已和少女達成13萬元和解,依詐欺得利罪判他5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段男已婚育有2名子女,今年2月間透過交友軟體SKOUT 結識17歲少女,段男以LINE聯繫上少女,表示願意付1萬元和她發生性關係,少女答應後,兩人相約到旅館翻雲覆雨1次,完事後段男趁少女到浴室內抽菸時落跑。

少女不甘受辱憤而報警,坦承和段男性交易,並以line對話舉證;段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少女打扮成熟又會抽菸,無法得知她未滿18歲。法官審理後認為段男已和少女達成13萬和解,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未依性侵罪判處,仍以詐欺得利罪判段男5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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