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男酒後上路,直接把車停在外側車道呼呼大睡3小時。(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記者高堂堯翻攝)
記者陳羿妏/桃園報導
徐姓男子2020年9月4日凌晨酒後開車,結果體力不支,直接把車停在外側車道,呼呼大睡3小時。事後,警方接獲民眾報案,上前盤查,而徐男被測出酒精呼氣值達每公升0.32毫克,被依法送辦。日前桃園地院審結,依公共危險罪,將徐男判刑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2020年9月3日晚間10時至翌日凌晨1時許,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大學附近某查坊喝啤酒,但他明知酒後不得開車,仍於4日凌晨1時25分,決定自行駕駛車輛返家,豈料,他因體力不支,直接將車輛停放於外側車道、在車輛未熄火狀態下於車內睡了約3小時。直到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到場處理後,測得徐男酒精濃度每公升0.32毫克,全案曝光。
徐男坦承有喝酒,但否認公共危險犯行,辯稱他在開車前並沒有喝很多,有休息一下才開車返家,只是行經平鎮區時覺得很累,在車上休息;而警方測得的酒精濃度是因為車上有一罐沒喝過的啤酒,他在檢測前曾喝了一口,但沒有開車。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徐男凌晨1時25分開車到案發地點後,後方車燈仍亮著、並未熄火,且車輛停在原地至凌晨4時25分,徐男才下車,不過手上並沒有任何容器或者酒瓶,直到4時31分警方到場盤查。
然而,警方上前詢問徐男是否有喝酒,起初徐男回答「沒有,現在沒有喝」、「很久沒喝,在車上休息了」、「剛剛沒喝啊」;接著警方追問之下,徐男才坦承「12點、1點多的時候有啊」、「在中壢(喝的)」
對此,法官認為,徐男酒後開車至案發地點時,不僅未將車輛停放於適當位置,而是停在車道上,與一般正常駕駛行為有異,顯然已影響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且徐男還在車上睡覺近3小時,直到警方上前盤查仍在昏睡,足認徐男當時酒醉後駕車狀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
此外,徐男先前就有酒駕紀錄,分別於2014、2015年遭判刑確定,經法院裁定,2016年假釋出獄,豈料,5年內他再度酒駕,構成累犯。法官審酌上述情狀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徐男判刑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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