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少女淪「寄養爸」洩慾工具!家暴獲安置 反遭性虐蹂躪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認識未久的12歲少女在其住處偷嘗禁果,隔月再度發生性行為,事後遭婦幼隊查獲報請偵辦。(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少女住進寄養家庭後,反而遭監護人誘姦。(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長野縣一名男子利用寄養父親身分,誘姦住進自己家的未成年寄養少女,因此遭判5年6個月定讞。該名男子擔任寄養爸爸已經6年,他2017年開始接收受虐兒童,怎知卻利用寄養爸爸的身分,對受虐少女伸出魔爪。根據調查,除了少女外,該名男子也涉嫌對多名兒童施虐。

根據《讀賣新聞》報導,該名50多歲男子2015年正式被認定為「養育寄養人」,取得可以將部分無法與家人同住的兒童接到家中照顧的資格,並在2017年正式成為「專門寄養人」,開始接收因為受到虐待等需要專門照顧的兒童。

根據長野地方法院的判決內容,該名男子卻利用寄養少女的脆弱心靈與自己作為養育者的身分,在2020年11月中到11月底期間,在家中脅迫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該名少女雖然把男子當作父親看待,但是因為擔憂會再度無家可歸,因此只能被迫與寄養爸爸發生關係。

該名少女事後每日深陷害怕懷孕的不安以及肉體與精神的折磨,然而被告辯護律師卻主張,被告並未脅迫、施暴或是誘惑,兩人只是合意性交,要求緩刑。對此,法官則認為,「很難認定是在少女的同意下發生的性行為。」因此判處被告5年6個月徒刑定讞。

法官表示,被告違反作為寄養爸爸的親情,越過作為寄養家庭父女的界線,犯行極為卑劣且惡質。判決結果出爐後,長野縣里親會聯合會(專門協助將兒童安置於寄養家庭的單位)副會長則認為,被告利用孩子的弱勢犯罪,同時進行心理與性的虐待,5年6個月的判刑結果實在是太輕了。她同時也擔憂,該事件將會導致未來寄養家庭的人力不足。

另一方面,目前相關單位仍在深入調查,懷疑被告先前也曾經對以前的寄養兒童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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