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闖入女子租屋處行竊,還穿洋裝、絲襪等衣物性侵對方。(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前科累累的變態男阿勁(化名)2020年底闖入小君(化名)的租屋處行竊,拿剪刀抵住小君的脖子,要求對方不准動,事後見到小君的絲襪、內褲、洋裝等物,竟起了邪念,換裝後性侵小君,還詢問對方「我這樣漂亮嗎?性感嗎?」,整起事件因小君同事找上門才曝光,日前二審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阿勁2019年12月4日上午7時許,前往台中市一處防火巷內,沿鐵皮攀爬到2樓,偷走住戶的4千元現金、黃金項鍊3條、黃金手鍊2條、銀耳環3副、K金項鍊3條。
事隔才4天阿勁又決定再度行竊,這次他手戴工作手套、攜帶剪刀,爬到隔壁棟出租套房2樓外牆,見小君窗戶沒關,便從窗戶爬進套房內。小君聽到聲響,從床上起身見到阿勁,當場嚇得放聲尖叫,但阿勁隨即掏出剪刀抵住小君脖子恫稱,「再吵我就捅下去」、「我已經殺掉2個人,連命都不要」。
小君嚇壞,不敢輕舉妄動,只能任憑阿勁用襪子塞住她的嘴巴、電線綁手、衣物綁腳,並用內衣曚住她的雙眼。而阿勁翻找屋內後,將1千多元現金、金手鍊1條、3塊沒使用過的肥皂打包準備帶走,此時他見到小君的絲襪、內褲、洋裝等物,竟然一時性起全穿上身,跨坐在小君的身上,還揭開遮擋小君眼部的內衣詢問,「我這樣漂亮嗎?性感嗎?」
阿勁接著再度遮住小君雙眼,性侵小君,結束後阿勁進入浴室內把服裝換下,將穿過的衣物、保險套、小君身上的內褲打包,開始整理現場,除了用抹布擦拭床單外,還試圖把床單拿去泡水,但此時因小君遲遲沒有去上班,小君的同事找上門,阿勁聽見敲門聲隨即從窗戶逃逸。
而小君努力掙脫手腳的束縛後,開門見到同事便一陣爆哭,並在同事的陪同下前往管理室要求管理員報警。阿勁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是小君自己說要幫我打手槍,我才配合她,我沒有性侵她,我倒覺得是她性侵我。」
台中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阿勁的說詞,認為他前科累累、素行不佳,還目無法紀,不思以正當方式謀生,侵入他人住宅行竊、性侵小君,時間長達2個多小時,事後一再狡辯、毫無悔意,依照加重竊盜、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10月,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遭駁回,其中加重竊盜罪部分不可上訴,其餘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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