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阿嬤帶著孫行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孫卻遭無照王姓男騎士撞擊搶救19天死亡。(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汐止區4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45歲王姓男子無照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大同路2段184巷左轉往汐科路方向行駛,卻沒有注意到行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姓祖孫,當場將6歲孫撞飛。孫遭撞擊後,受有肝臟破裂等傷害,送醫急救19天因多器官衰竭回天乏術。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將王男起訴,因他的駕照已遭註銷仍上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這起不幸車禍發生在今年4月3日上午10時許,王姓男子駕照已遭註銷,卻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汐止大同路2段184巷左轉往汐科方向行駛,行駛到設有行人穿越道(斑馬線)路口時,卻未注意林姓阿嬤與6歲孫在過馬路,直接撞上。
▼王姓騎士當時未注意行走在斑馬線的祖孫,直接撞上,導致6歲童搶救19天仍離世。(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小朋友撞擊倒地後,送醫急救,19天後因多器官衰竭仍不幸離世。心碎的父母也對王男提起告訴,但王男表示,祖孫2人當時走在陳姓駕駛(38歲)臨停的小貨車後方,故視線遭檔才釀禍,警方也依過失致死將2人移送偵辦。
▼三輪車再也等不到小主人回來。(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偵查時王坦承事實,檢勘驗交通事故現場圖、調查表等及死亡相驗證明書,認定小朋友因車禍傷害而死亡,且根據車鑑報告也指出,王男在設有行人道路口,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為肇事原因;至於陳姓駕駛車輛當時已經過了,故沒有擋住視線。
檢察官認,王男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嫌,且其駕照精註銷,於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死亡,建請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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