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連千毅近來因為扶持鄧佳華、放話幫助澎恰恰等藝人,屢上新聞版面,但他在2018年因恐嚇男網友被起訴,本月17日二審宣判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6萬)定讞,引發各界討論的是,先前連在直播中豪氣聲稱年收8億元,開庭時卻改口說「直播月收入僅5萬,還要養2個小孩」。對此,連千毅說出當時的訴訟策略。
▲連千毅(右二)涉妨害自由罪二審宣判。(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連千毅坦言老婆一個月給他5萬零用錢,以下同。(圖/翻攝自Facebook/連千毅)
面對判決結果,連千毅說,「就是謝謝法官!」至於有媒體提到,開庭時跟法官說自己的月收入5萬,連千毅17日在臉書發文說,「對啊,新聞說的沒錯!自己是小康家庭,娜美老婆對我很好,一個月都給我5萬塊零用錢,剪頭髮、加油、吃飯,還有兩個兒子要養,等到未來存夠錢,他一定要買一台好車和房子過過癮」。
後來連千毅受訪時解釋,「一個月光是鄧佳華就要發給他3萬多了,還有其他員工的薪水,所以我月收入怎麼可能只有5、6萬,不過我的收入的確都是交給我老婆娜美保管,她就是每個月給我一些零用錢。」至於實際月收入,連千毅回應,「我沒有去細算啦!不過每一年公司都是破億的營收」。
▲▼連千毅表示,上星期才去發放物資,如今判決出爐,他再加碼拿出60萬購買物資,過年前會發給清寒家庭以及低收入戶。(圖/連千毅提供)
連千毅還說,「所有說詞都是策略啦!律師希望我在公家機關就是保持低調,我去法院穿很輕便,全身運動服。律師要我不要穿金戴銀啦!打訴訟當然要聽專業,律師以他的策略考量,所以叫我怎麼講,我就怎麼樣做。所以跟法官說的5、6萬月薪,是律師當時建議我這樣說的」。
連千毅分享,「大概再一個月吧!我們的新公司就要到上市上櫃的階段了,我是董事耶!所以我跟你講,『娜美給我零用錢』是在網路上比較開玩笑的講法啦!零用錢5、6萬怎麼夠花,可能去一場應酬吃吃飯就要花到這麼多了;至於告我的那位,現在我們也是好朋友,事情都過好幾年了,對方也很客氣,他還發訊息跟我說新年快樂耶」。
最後連千毅補充說,「為了謝謝法官給我這6萬元的懲罰,我這邊決定再拿出60萬,在過年之前舉辦『寒冬送暖』的活動,購買物資發放給低收入戶與清寒家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