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遭廢照張綱維再批違法無效! 民航局:程序早已補正

▲▼遠航MD-82機隊,遠東航空。(圖/記者李毓康攝)

▲遠航遭廢照,董座張綱維深夜再發聲明槓民航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今天(11/17)久違現身,稱交通部民航局於去年1月對遠航撤照一事違法,對此將提出50億元的國賠。張綱維晚間再發出聲明,表示提出國賠是萬不得已,目的是導正行政官員、彌補過失,民航局則回應,廢止遠航民用航空業許可證是交通部依法決定,後來亦有根據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意見補正程序。

張綱維今稱民航局違法廢除遠航執照,目前已經提出行政訴訟,預計月底將開庭。今天民航局長林國顯下午出席記者會時則表示,當初是依照民航法廢除遠航執照,有事證也有相關公文,一切都照規定進行。依法停航須於前兩個月提出計畫,遠航當初未照規定辦理依法就能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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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綱維晚間發出聲明表示,認定民航局違法越權對遠航撤照的是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不是他個人,提出國賠是萬不得已,目的是導正行政官員彌補過失,體恤遠航近千名員工生計,允許遠航復照再依程序復航。

張綱維說,交通部訴願會11名專家學者,對遠航公司被撤照後提出訴願,於去年5月26日作出決定,內容記載:「訴願人(遠航)民用航空運輸許可之廢止權限,應為交通部,惟民航局逕以其名義…難謂適法,…將109年1月31日函附裁處書…註銷許可證及獲配航權部分撤銷。」意即遠航撤照權限應在交通部。

民航局則回應,廢止遠東航空公司民用航空業許可證,是交通部依法決定,後來亦有根據交通部訴願委員會意見補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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