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大慶升等論文涉及抄襲,校方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圖/摘自梁大慶臉書)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休閒遊憩系副教授梁大慶升等論文,被校方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將撤銷其副教授資格,並停權5年,但粱師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則喊冤,兩篇文章確實有30幾處一模一樣,但其實是自己研究計畫被吳姓碩士生「割稻仔尾」,過去也有類似判例,將委請律師提出行政救濟。
梁大慶為國立中興大學農學博士畢業,在休閒遊憩系的官網學經歷與官方經歷介紹洋洋灑灑一大串,過去曾擔任中州技術學院景觀設計系助理教授與系主任,考取高等考試國家薦任公務人員,還有經濟部水土保持技師證照,擔任過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審查委員會委員,以及苗投中雲等縣市的農村再生審查委員會委員,也是雲林縣政府縣政顧問,更是雲林縣民進黨縣議員張庭綺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還曾獲選虎尾科技大學休閒遊憩系教學優良教師,但卻爆發嚴重抄襲的違法學倫事件,對比上述學經歷,無疑是一大諷刺。
▼梁大慶(右一)升等論文涉及抄襲,校方認定違反學術倫理。(圖/摘自梁大慶臉書)
虎尾科大調查小組認定梁大慶嚴重抄襲等事實明確,違反學術倫理,粱師則回應,被指控的這兩篇文章,看起來確實有30幾處一模一樣,但此事大家只看到後面一半,也是大學老師困境,自己畢生做社區營造研究,申請政府五年研究計畫,但學生念碩士只有2年,最後學生發表碩士論文,變成自己的研究計畫被學生「割稻仔尾」,只因所有老師只看後半段而認定自己抄襲,「這是莫大的冤屈啊!」
▼梁大慶以過去資料為例,認為自己是冤枉。(圖/梁大慶提供)
粱師也舉例說,在民國86年最高法院針對台大一個判例,老師跟學生除了口頭指導,若有實質參與項目,只要有不可分割或時空交融部分,有提出證據者,就算共同著作,而且智慧財產局在95年的函釋也提到類似概念,早在吳姓學生撰寫碩士論文時,自己就已經進行相關研究,才發生兩篇文章有30幾處一模一樣狀況,且除了台大,清大也有類似個案,最終教育部也認定沒有違反學術倫理,所以他將委請律師提出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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