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男壞壞鄰攤人妻2次 一句「叔叔是打砲工具」洩綠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夜市擺攤的江姓男子戀上隔壁攤年紀較小的人妻,兩人在2019年6月至7月間前往摩鐵發生2次性關係,他還曾傳訊息詢問「叔叔就是打砲的工具嗎」,對方回覆「操!身心靈都不錯的好工具」,結果被人夫抓包一狀告上法院,挨罰20萬元。江男不滿提出上訴,但因為無法舉證,最終被屏東地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江男被控與人妻發生2次性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提到,江男明知女方已婚,仍在2019年6月某日收攤後,將人約到屏東市摩鐵發生性關係,同年隔月再次相約前往高雄市的摩鐵幽會,後來他在妻子的LINE對話紀錄中看到兩人曾對答「叔叔就是打砲的工具嗎」、「操!身心靈都不錯的好工具」,驚覺遭戴綠帽,一氣之下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江男一審被判應賠償20萬元,他不滿提出上訴,辯稱女方寫的悔過書與事實不符,第一次的時間點他人整天都在高雄市活動,根本沒去過屏東,第二次的時間點則是在夜市擺攤中,這些都有Google地圖定位路線可以證明,而LINE對話也只是女方向他抱怨婚姻狀況及夫妻相處間的嫌隙,兩人並沒有親密關係。

不過,江男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在二審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屏東地院法官認為,人妻事後坦承與江男發生過2次性關係,不過時間點都是在2019年7月,她不僅能明確說出時間、地點,就連第一次是自己騎機車去、第二次是搭火車去都說得很清楚,也解釋切結書所記載的發生性行為日期與後來說的不一樣,是因為她把網路定位關掉,事情露餡之後,她有親自簽寫悔過書、切結書以及自述狀。

▲▼少女,滑手機。(圖/翻攝pakutaso)

▲人妻坦承和江男互傳露骨的曖昧訊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在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中,人妻確實對婚姻現況抱怨連連,兩人也的確互傳過「叔叔就是打砲的工具嗎」、「操!身心靈都不錯的好工具」等曖昧訊息。法官認為,若雙方沒有任何親密性行為,為何敢發出這樣看似疑問、實則肯定的露骨問句。

另外,法官表示,江男雖然秀出定位紀錄,但對於女方後來明確指出的時間點則未提出相關不在場證明,加上反控是遭誣陷敲詐金錢一事也沒有舉證,自難採信,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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