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因飲用梅酒及野格利口酒,不勝酒力而躺在房間床上熟睡。(示意圖/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謝姓男大生和同校女同學一起喝酒將近5小時,他竟趁對方喝醉,觀看她的身體10秒並撫摸其胸部,因此吃上官司,賠償18萬元。法官判謝男7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0年11月某天深夜11時許,謝男邀女同學到租屋處聊天;隔天清晨3時46分許,謝男的室友到其他房間盥洗;而女大生因飲用梅酒及野格利口酒,不勝酒力而躺在房間床上熟睡。
謝男竟將女大生身上的上衣掀開至腋下,使內衣露出,再將她的長褲褪至大腿靠近膝蓋處,讓內褲露出,再觀覽她的身體約10秒鐘,且伸入內衣撫摸胸部。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被告血氣方剛,一時失慮犯案,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先賠償10萬元、另8萬元分期付款,知所悔悟,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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