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姓男子虐死女嬰,埋在新屋區的沙灘,警方在現場起出女嬰屍體。(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印尼籍龍姓男子去年與妻子爭吵,竟將怒氣全發在5月大的小女兒身上,不僅徒手毆打、猛摔,摀住其口鼻,虐死女嬰。女嬰死後,男子還以膠帶將女嬰纏成木乃伊,冰在冰箱中冷藏3日,而後將屍體埋藏在沙灘內。高等法院18日二審將龍男判刑10年10月,另外女嬰母親陳姓女子,也判刑6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6月間,桃園楊梅警方接獲女子報案,女子說自己的弟弟打死女嬰後將屍體埋藏在新屋地區沙灘。警方隨即前往搜索,順利尋獲女嬰屍體,並逮捕現年25歲的女嬰父親龍姓男子、以及女嬰母親陳姓女子。龍男起初否認犯行,辯稱女嬰自己從30公分高床鋪摔下,後來發現女嬰沒有呼吸心跳,因沒錢送醫急救又擔心發出異味,才以膠帶裹屍放入冰箱冷藏。之後龍男又連絡外遇對象、林姓女子,將女嬰屍體埋屍沙灘。
檢方不採信,向法院聲請羈押龍男夫婦獲准,另外協助埋屍的林姓女子則被交保。全案經數月偵查後終於釐清,原來是夫妻吵架後,龍男將怒氣全發在小女兒身上,徒手抓住女嬰領口與頸部,高舉後往床上猛摔數次,再以嬰兒包巾摀住其口鼻;過程中,男子不斷徒手毆打女嬰臉部及身體等處。母親陳女在旁目睹卻未上前制止,最後發現女嬰頭部有外傷,且呼吸心跳微弱,但也未將女嬰送醫治療。
2人等女嬰氣絕身亡後,男子以膠帶將女嬰綑綁,並找林姓小三,一起將女嬰屍體埋藏在沙灘中。因男子的姊姊發現小姪女不見,追問下才知道已經被虐死,因此報警,全案才會被揭露。檢方依照「家暴重傷致死」等罪,對3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男子虐死女兒又埋屍,重判有期徒刑10年10月;另外母親陳女被依照「遺棄屍體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林女對女嬰真實身分、死因均不清楚,是男友請託才會協助埋屍,遭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龍男對於虐死女嬰的理由仍交代不清,高院最後仍認定有罪,考量他犯後仍不知悔改,因此維持10年10月的刑度;另外母親陳女也維持6月刑度,林姓小三因未上訴,先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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