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菜當藉口!強拉女童進屋摀嘴猥褻 色翁下場出爐

▲▼女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東一名楊姓老翁未滿組一己私慾,竟以給菜的名義,強拉女童進屋內對其性侵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花蓮報導

台東一名楊姓老翁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將魔爪伸向鄰居的12歲女童!楊男以要給菜為由,竟趁機強拉女童進其住處,一手摀住女童的嘴防止其呼救,一手還不忘對著女童上下其手,強迫女童撫摸他的生殖器官,直到被女童母親發現異狀,才讓整件事情曝光。案件上訴到二審後,花蓮高分院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楊男有期徒刑3年8月。

判決書指出,2019年5月,女童一如往常地要前往圖書館看書,卻在路上看到75歲的楊男正在修冰箱,被楊男叫住,以要給她大白菜為由,將女童強拉進其住處房間,硬脫下女童的褲子,女童受到驚嚇放聲尖叫,楊男見狀卻摀住女童的嘴巴和她說「不要叫那麼大聲」對她上下其手得逞。

事後女童的母親發現女童走路姿勢怪怪的,察覺有異,且女童身上常有莫名的金錢來源,告知導師請導師留意女童的狀況,女童最後在導師與校護的陪伴下,才吞吞吐吐的表示遭到楊男性侵害,每次結束後都會給她100元不等現金。詢問女童為何不拒絕,女童則表示,如果沒去,「阿公會把她抓進去」等語,女童在敘述有關楊男相關情事時,情緒也變得緊張害怕。

應訊時,楊男向檢察官否認其犯行,辯稱他沒有強拉女童進到他住處的房間,更不可能撫摸女童的生殖器,而且他之前就有給過女童蔬菜或水果,平常女童一家則會幫忙洗冰箱或洗衣機,來賺取100元到200元的工錢,更反控2019年5月,女童母親向他借錢,被他拒絕後才會因此誣陷他。楊男強調,他家裡平時不讓別人進去,他絕對不可能讓女童進去。

楊男的辯護人也幫其辯護指出,如果楊男真有對女童強制猥褻2小時,女童應會受傷,但其未受有陰道裂傷或處女膜破裂,主張女童所得到的創傷壓力症候群可能為經常受家暴所致。

不過法官審酌相關徵人證詞後發現,女童的妹妹曾表示,有看過阿公把姊姊拉進房間,但她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因為她看不到房間,只能看見客廳;而女童的繼父也表示,先前女童都會幫楊男洗冰箱、洗衣機等來賺取工資,但在知道女童慘遭楊男強制猥褻後,才猛然想得知消息的前兩周女童會拒絕到楊男家幫忙等語,加上女童事後被診斷出創傷壓力症候群與儘管楊男聲稱其並未讓女童進入屋內,但女童卻可以畫出楊男房間的簡圖等證據,讓法官認為女童的證詞勘可採信,認為楊男與其辯護人證詞多為狡辯之詞,不採信其相關證詞。

花蓮高分院審酌楊男明知女童僅有12歲,屬身心未成熟之少年,竟利用女童信賴,滿足一己私慾,對女童強制猥褻得逞,造成女童一生無法抹滅的創傷,且楊男犯後否認犯行,還誣指女童家人是作偽證,對女童造成二度傷害,依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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