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拍板:關務人員特考等3項考試 明年4/23起分6地舉辦

▲▼ 考試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ETtoday資料照)

▲中華民國考試院。(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18日通過,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1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定於明年4月23日至4月24日舉行,分別將於台北、台中、高雄、宜蘭、花蓮及台東等6考區登場。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除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僅於台北考區舉行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分設台北、台中及高雄等3考區舉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則分設台北、台中、高雄、宜蘭、花蓮及台東等6考區舉行。

考試院指出,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財稅行政等11科別計108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8科別計114名、五等考試設船舶駕駛科別計2名,合計224名。

考試院再指,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8類科計18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9類科計26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7類科計29名,合計73名。

考試院也說,11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轉任國防部)中將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計1名、少將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計1名,合計2名。

另外,(轉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將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計1名、少將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計3名、上校轉任考試設一般行政等5類科計10名,合計14名。

考試院表示,各考試類科(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事項,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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