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2020年9月有民眾在臉書社團披露,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1名巡佐就讀高中的兒子,遭提告性侵同班女學生,並質疑校方及警方沒積極處理。對此,監察院18日指出,調查後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涉有權勢介入及吃案,但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促請檢討改進。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7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所提調查報告,針對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致侵害兒少隱私權,促請南投縣政府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監察院18日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調查「網路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涉性侵,遭質疑校方與警方有權勢介入及吃案,引發媒體公審與網路霸凌,嚴重侵害兒少隱私權等情」案,調查發現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有權勢介入及吃案。
調查報告指出,2018年間甲男涉嫌性侵同班女同學乙女,2020年4月16日乙女才向學校教官說明甲男之行為,學校當天即依規定通報並進行調查,4月19日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報案後,6月16日將甲男案件移送南投地院少年法庭,經裁定移送檢方偵辦,8月26日學校性平會通過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提及,2020年9月9日署名「安魂彌撒」網民在爆料公社貼文,並開始有網民質疑事情被壓下或警察袒護甲男。監委表示,經審酌相關事證,難以認定該案學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有因為甲父的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
不過監委認為,各界不能因有網友曾於Dcard貼文陳述此事而後刪除,在未經查證是否為虛假或錯誤訊息下,就人云亦云臆測警方正在施壓或預備吃案,所以依法制止網友發布相關訊息,貼文者或留言者,除非有足夠證據,否則就不應散布不實訊息。
調查報告指出,但自2020年9月9日起,網路社群平台上陸續出現甲男姓名、照片、就讀學校等個資,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卻未在第一時間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主動出面提醒任意散布該案當事人隱私資訊者的法律責任。
調查報告說,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由草屯分局出面澄清辯解沒有吃案,社群媒體使用者因而開始不滿,出現公審現象,網路怒火延燒多月,形成網路霸凌亂象,並造成政府與網友之間對立。
監委認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依法移除違法內容及進行裁罰,雖然於法有據,但在執行過程中未能即時善加運用iWIN機制(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及與網路社群平台業者良性溝通,導致加深網路公審亂象,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南投縣政府應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另外,監委調查也發現,有網民將甲男姓名及照片等個資在網路上揭露,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依法請平台業者移除,網友遂以各種改製或重製手法,如藏頭詩、梗圖、迷因圖等揶揄霸凌甲男,形同遊走於法律邊緣。
監委強調,究竟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以及何謂網際網路負責人對行為人之行為不具「監督關係」之定義,衛福部應統一解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