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當恩客「第4個女友」墮胎2次 媽告狀正宮害慘她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人夫阿強(化名)2017年初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小美(化名),兩人很快墜入愛河,女方還為他墮胎2次。沒想到這件事情引發小美父母不滿,並將這段不倫戀告知正宮,結果反而害女兒挨告,還要賠償16萬元遮羞費。

▲▼女子,酒店。(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美承認與阿強交往,但否認發生過性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正宮在判決書中主張,自己與阿強結婚10年,沒想到對方自2017年就開始外遇,小美明知他是有婦之夫仍執意交往,還在租屋處發生4次性行為,因此2度懷孕並進行人工流產;直到2019年底2人分手,女方的父母主動告知此事,她才驚覺丈夫外遇,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小美坦承的確是在酒店上班時結識阿強,2人也曾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也知道對方已婚的身分,「但我和他僅止於親吻、擁抱,並未同居,也沒有發生性行為,更未因此懷孕、墮胎,我2018年間流產和他沒有關係」、「他的妻子曾跟我母親說,我是他婚後第4個女友」,反控正宮縱容丈夫酒店尋芳,才會釀成此事。

不過,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小美承認與阿強是有親密關係的男女朋友,交往期間發生性行為符合常情,況且她曾在2019年時透過臉書傳訊息給男方,「工具人?白癡?空氣?真不知道這是什麼,如果你這樣說我更像是,有誰會平白無故懷孕拿小孩那2次」。

▲▼懷孕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的母親曾傳訊息痛批阿強害她女兒墮胎2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法官指出,雖然小美否認當時傳訊息的對象是阿強,但她的母親之後曾傳微信給阿強,直指「你說我女兒為了你拿2個小孩子,你知道拿2個小孩子她的身體傷害多大嗎?這哪是一兩句說得過的」、「我女兒讓你睡了,還為你拿了2個小孩子,身體的創傷是你三兩句話能說得過去的嗎?這是一輩子無法補償過來,也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都證實她曾為阿強懷孕墮胎2次。

小美為此被判應賠償正宮16萬元。整件事情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光從上訴種種證據就足以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最後維持原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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