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高堂堯/新北、南投連線報導
新北新店分局的女警高宜諠熱愛山林,10月底攀爬南投百岳郡大山時,涉嫌違法砍林道的樹木搭設營火,並在臉書PO出多張營火照片,遭山友勸阻後她還高調回擊稱是經獵人指導生火的,且「不會造成任何火災」;林務局接獲檢舉後已介入調查,如高女確在郡大山生火可處60萬以下罰鍰,伐木行為則可處5年以下徒刑。
▲女警攀爬郡大山時涉嫌砍筏樹木生營火、爽拍網美照,事後卻稱不知道是誰生火。(圖/翻攝自高女臉書)
今年5月NCC專門委員喬建中攀爬玉山,違法在玉山盜採國家公園範圍內柴木生火煮食,引發森林大火,經林管員12天身處煙霧、焦味瀰漫、海拔3000多公尺的環境,每日著重裝翻山越嶺與野火搏鬥才終於撲滅火勢,而這場火造成林業損失超過2億元, 喬建中本人則將面臨2000萬賠償並已遭起訴。
就在山友及林管處皆大力呼籲,嚴防「喬建中事件」重演之際,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的女警高宜諠遭檢舉,10月22日攀爬百岳郡大山時,涉嫌砍伐林道樹木來搭設營火,事後在臉書PO出「山林的夜晚,伴隨著裊裊升起的營火,實在太滿足太開心了」,還說「來自高雄布農族的女子,非常幸運能夠一覽這座山林帶給我的靜謐以及魅力」等語。
▼山友懷疑高女與同行者是砍筏當地木材搭涉營火。(圖/翻攝自高女臉書)
根據她所PO出的照片,數10根的木材都相當厚實,山友就懷疑木材來源是就地取材來搭設營火,高女除PO在個人臉書外,還在山友社團內分享,隨即遭勸阻生火是違法行為,但她卻回嗆說「我們是由獵人帶進去的,由獵人指導生火,都是經過計畫的,不會造成任何火災」。
對此新店分局發表聲明稱會全力配合南投縣林務局徹查,如經查屬實,將依相關規定行政懲處,並加強教育所屬員警。高警向督察組自稱當日在郡大林道宿營,見營區內有人營火,僅單純留影紀錄內容,並未參與生火之行為,將會全力配合調查,同時也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深感抱歉。
而林務局則表示,根據事證高警可能已違反《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產物,及第34條森林區域內引火等罪嫌。竊取森林主產物部分,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金;森林區域內引火,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林務局已於11月15日函請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調查行為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
▼高女拍攝營火在夜晚燃燒時的狀況。(圖/翻攝自高女臉書)
▼女警將攀爬郡大山搭設營火過程寫在個人臉書上,事後緊急刪文。(圖/翻攝自高女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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