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3C產品已成為民眾生活不可或缺用品,行政院消保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19日)天公布針對市售10件「無線充電器」進行檢測及查核,竟有5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5成,其中4件「品質項目」不符規定,4件「標示項目」不符規定,另有1件「重要零組件」不符規定,將依法開罰25萬至250萬元,呼籲民眾購買附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無線充電器。
▲消保會與標檢局調查,市售無線充電器竟高達5成不合格。(圖/記者許敏溶攝)
無線充電器的安全與消費者權益至關重要,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處與標準局合作,在今年上半年針對北部實體與網路商店販售10件無線充電器進行檢測查核,檢測項目為「標示檢查、傳導干擾試驗、輻射干擾試驗、溫升規定」,標準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等規定進行標示及「重要零組件比對」查核。
消保處與標準局今(19日)早公布結果,10件無線充電器高達5件不合格,有4件品質不符規定,原因是「輻射干擾試驗」不合格;另有4件標示不合格,其中3件為樣品標示電器規格與原技術文件不符及欠缺商品檢驗標識等事項,2件為本體未標示額定電壓、未以中文標示型號、規格、產地、注意事項、警語或未標示進口商地址及電話。
另在重要零組件則有1件商品不符規定,主要違規情節為未裝設導電布、導電泡棉、銅箔、CORE等對策元件,與原技術文件不符。
標檢局表示,「e-Power(型號:Air-15W)」及「QC3.0無線快充座(L-QI-010)」因不符規定及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回收或改正;另「e-Power(EP-NG930)」、「倍思Baseus(BSWC-P10CTW)」品質不符規定未涉及逃避檢驗,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市售無線充電器竟高達5成不合格,編號4、8因不符規定及逃避檢驗,將處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編號3、9則是品質不符規定及逃避檢驗。(圖/記者許敏溶攝)
另「ADAM elements(OMNIA Q1)及「e-Power(EP-NG930)」標示不符,標檢局表示,已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市售無線充電器竟高達5成不合格,上述產品為標示不符規定。(圖/記者許敏溶攝)
消保官王德明分析,抽檢的10件無線充電器,價格從399到1590元不等,其中有一半產地為中國大陸、台灣有4件、越南1件,5件不合格產品中,比率偏高,而中國大陸3件、台灣2件不合格,而且價格越低,品質越有問題,反而是三星、小米這樣大品牌都合格;另順發3C販售的兩件無線充電電器「e-Power(EP-NG930與Air-15W)」都不合格,在幫消費者品質把關這部分應該加強。
▲▼消保處公布充電器抽驗結果。(圖/消保處提供)※點圖放大
▲▼消保處公布充電器抽驗結果。(圖/消保處提供)※點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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