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林管處為預防森林火災,舉辦兩天的防火演練。(圖/東勢林管處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NCC一名高官日前攀登玉山,烹煮食物竟燒掉79公頃森林,一名女警攀爬百岳砍伐林木生火,引發社會批判,東勢林區管理處所轄的梨山地區,今年也發生9起逾1千5百公尺高山大火,燒掉近4公頃,起火原因不是亂丟煙蒂就是果農燒廢棄物,但至今都找不到凶手,林管處坦承緝凶有困難,除了宣導之外,只能靠事後加強滅火。
東勢林區管理處所轄梨山地區,因位處偏遠,地勢陡峭且林相多為針闊葉混合林或二葉松林,一旦發生火災,搶救不易,需要動員大批人力搶救,為了使參加救災人員熟悉梨山地區特殊林相、林型及地形,東勢林管處邀集南投、羅東、花蓮、退輔會森林保育處等40人舉辦防火演練,為乾燥季節防範森林火災提前部署。
這次聯合演訓,主要模擬1千5百公尺以上高山森林火災搶救情境,分組進行幫浦操作、防火線開闢,並依據芒草地或二葉松林等不同火場環境,因應現場風向及地勢高低,確認防火線開闢位置、方向後,開闢出一條長60米、寬3米的防火線,還挖出了防火溝,期盼能在重要時刻發揮最大效能。
林管處表示,今年梨山地區發生9起高山大火,燒掉約4公頃森林,大多是民眾亂丟煙蒂,或是果農燒垃圾、廢棄樹枝引起,如果不是當事人自己把照片po上網,其實緝凶真的很困難,這9起都還沒有找到縱火者。
林管處提醒民眾,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再次呼籲,進入山林請勿亂丟煙蒂、勿生火、引火煮食、勿燒墾,以免發生火災,共同保護珍貴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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