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技教官自摔重傷內幕曝!爛路高低差6公分 竟是黑心包商害命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曜鼎營造公司2018年11月間承攬區公所高速公路橋下局部路段路基改善工程,造成福德一路路面有5至6公分落差,更未在夜間設置閃光警示燈,導致5台機車人車倒地,當中消防局第六大隊的戰技教官李嘉振受重傷,陳姓騎士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審結,將賴姓負責人、王姓現場負責人依過失致死各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

曜鼎公司在2018年11月8日至12月28日,承攬汐止區公所發包的「汐止區107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標案總工程款1344萬餘元),在福德一路高速公路橋下,進行局部路段路基改善時,卻未設置圍籬、警告、禁止、指示、施工等標誌及放置醒目的告示牌、夜間應有反光或施工燈號、閃光箭頭、照射燈等警告照明設備,讓用路人清楚了解用路狀況,提醒前方行駛路段有施工導致路面不平的情形。

王姓現場負責人(31歲)卻僅巡視路面碎石清理,並回報給公司賴姓負責人(58歲)知道,沒有設置閃燈警示。導致5輛機車連環自摔,同年月16日晚間8點多,消防局第六大隊的戰技教官李嘉振沿著福德一路往康寧路方向行駛,撞擊路面凹陷坑洞,自摔人車倒地,導致他頭部多處骨折。

▼汐止區公所外包商挖路,導致路面有5到6公分落差,卻也未設警示燈,導致陳姓騎士重摔身亡。(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新北市消防局戰技教官李振嘉昨晚行經汐止區福德一路自摔頭部受創送醫,目前仍在觀察中。(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豈料營造公司案發後卻沒有積極處理,翌日早上6時許,陳姓騎士經過時,也因沒有明顯標誌,導致他跟不知道該路段有5到6公分高低落差,人車倒地,腦部嚴重挫傷,經醫院救治隔月宣告不治。

法官認2人未在施工道路的前後兩端,放置醒目告示牌及警示燈等夜間警告照明設施,因一時疏忽而肇事,導致陳姓騎士不治身亡,考量犯後均坦承犯行,也與家屬達成和解,賠償犯罪所生損害,依過失致死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易科罰金18萬、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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