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績低落、上課不專心,背後都有其原因值得我們去理解。(圖/台灣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1989年11月20號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希望每個國家都能維護兒童應有的人權,包含健康、生存、教育權等權利,並明定該日為「世界兒童人權日」。談及兒童的受教權,大家的焦點通常是兒童有沒有受教育的機會、兒童的學習成效如何、是否認真讀書、專心上課(最好能取得好成績),但卻忽略了影響兒童受教(學習)成效的另一關鍵面向:童年創傷經驗(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
許多孩子童年時期,因為經歷霸凌、情緒暴力、性侵害、疏忽及家暴等痛苦事件,導致求學生涯常出現成績低落、健康不佳、上課不專心、容易與同儕起爭執等嚴重行為問題,但為人父母或師長,很多時候並沒有看到孩子背後出現負面行為的原因,只會就眼前行為一昧指責,導致孩子心情更加低落,進一步影響學習。
▲彩虹愛家「優質父母」課程協助父母或孩子的主要照顧者,透過自我生命的覺察與改變,重新認識自己,重塑自我形象與價值,進而成為有效能且幸福的父母,讓孩子也得以快樂成長。
對此,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小校長黃麗花分享表示,兒童身邊的大人們要維護兒童受教權的第一步就是:成為「創傷知情者」,並藉由「調節—連結—說理」,承接與同理兒童生活中經歷的挫折和衍生的情緒、開展彼此的「身心容納之窗」,使「下層腦」處於安全平穩,而非「戰或逃或凍結」的狀態。當創傷被知情,受教的心才會啟動,大腦的認知思考區域也才會開始效力。好比密碼按對才能提款、電源打開,電腦才能啟動、硬體設備沒壞,才能執行相關應用程式(軟體)。
黃麗花強調,「不要讓孩子孤獨承受傷痛」是重要的起點。父母或師長能夠越過行為表象(例如:上課不專心、過動或是過靜),看見孩子真實需要,就是創傷知情的表現,也正是解決行為表象、維護兒童受教權、引導孩子學得更好的祕訣。
▲透過調節、連結、說理三步驟處理孩子創傷。
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邀請您用欣賞的眼光,看到每個孩子的獨特,以家庭中生命教育的觀點,一起用更好的方式回應孩子,讓孩子感到安心、漸漸增加復原力。世界上沒有完美父母、師長,每個人都會犯錯,大人可能都曾是受過創傷的孩子,透過陪伴孩子成長,我們亦學習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更多地愛自己,並重新處理、纏裹過往記憶中的傷痛,走上療癒之路,找回心靈真正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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