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與小王互傳鹹濕對話,遭丈夫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屏東報導
屏東人妻被丈夫抓包外遇,經常與小王互傳鹹濕對話,內容提及,「想在雙腿間奮力擺腰」、「逗弄棒棒」等,被丈夫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時,人妻與小王否認姦情,還反告丈夫侵害她隱私權,但此部分被法官駁回。另侵害配偶權部分,法官則判人妻與小王須連帶賠償20萬元。
人夫提告主張,妻子於夫妻關係存續間在外偷吃,2021年3月間他無意間發現妻子的通訊軟體中有與小王的鹹濕對話,認定2人有逾越朋友交遊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且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
對此,人妻辯稱,夫妻倆早已多次商討一婚,且丈夫更在2019年10月間片面簽署離婚協議書,可見兩人的婚姻關係早已破滅,而丈夫所提的對話截圖並無法證明她是在婚姻關係還存續中所做的,她認為丈夫提告是為了將紛爭公諸於世,讓她被他人非議,因此請求法官駁回丈夫之訴。
而小王則辯稱,人妻曾告知他已與人夫簽字離婚,所以他也無從得知人妻仍是有夫之婦,至於人夫所提的對話內容,並無法證明2人是在人妻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為,且就內容而言,只是兩人之間開玩笑相互戲謔而已,也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或超出一般正常社交友誼。
不過,法官審理時勘驗對話紀錄,發現人妻與小王對話的日期確實是在人妻尚未離婚前所傳。另外,雖小王辯稱人妻告知他自己已離婚,若屬實,人妻應無需編造藉口於深夜外出,但對話內容中,小王某天凌晨竟要人妻已「就說今晚回娘家睡早上陪媽媽吃早餐」、「就說出去買東西,再超商睡著了」等語為由,外出陪他過夜,法官因此不採信小王說法。
法官還發現,2人的對話內容極其鹹濕,其中小王曾傳訊,「褲子脫下屁股翹高」、「穿著內褲不好進去」、「想在雙腿間奮力擺腰」、「妳會想逗弄棒棒嗎」,而人妻則回,「要進去就脫掉它」、「我會從軟弄到硬喔」等,因此認定兩人嚴重侵害人夫配偶權,最終判兩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
此外,在法院審理同時,人妻認為,丈夫未經同意擅自偷看她手機,並截圖她與小王的對話,已侵害她的隱私權,憤而反告丈夫,但其之訴遭到法官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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