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補習班狼師3年猥褻6男童 遭起訴仍狡辯:父母教他們亂指控

▲▼男童示意圖。(示意圖/CFP)

台中補習班狼師涉嫌對6名男童猥褻,遭羈押禁見。(示意圖/CFP)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驚傳狼師!豐原某補習班連姓男老師,3年多來涉嫌對6名男童強制猥褻、性騷擾及不當體罰,遭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收押禁見,台中市社會局更將他公告。由於羈押期限將滿,台中地院認為,連男仍否認犯行,如交保恐有湮滅、變造證據或勾串、影響證人,羈押理由仍在,17日裁定延押2月。

在豐原某補習班任職教師的連姓男子,2018年開始至今年4月,涉嫌對名補習班多男童猥褻、性騷擾、及不當體罰。家長得知後怒告,連男遭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市社會局今年7月19日也公告稱,「連○○為本市豐原區○○補習班教師,於2018年至2021年4月期間對補習班內8名(後經檢方認定為6名)學生施予不當體罰、性騷擾及不適當行為。經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查證屬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不得對兒童及少年有不當對待行為,依同法第97條規定公布姓名。」

台中地檢署偵結後,認為連男確實有對其中6名男童做出猥褻行為,依法起訴。然而,連男在台中地院訊問時,竟完全否認對6名男童猥褻犯行,一再辯稱6童是受到父母影響,才會做出不實指控,還聲請傳訊6名男童進行詰問。

台中地院認為,連男與辯護人準備訴訟時間,並排定庭期,11月17日進行完某男童詰問程序。法官認為,妨害性自主案件最主要的證據多為被害人指訴,然而首需確保被害人指述內容不受不當因素影響。

台中地院考量,連男擔任6名男童數學老師,長期與男童相處,對被害人影響力及震懾效果不容小覷。且事發時6童都是未滿12歲。若在未完成證人詰問程序就讓他交保,恐有被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不當影響證人、妨礙本案實體真實發現的可能性。權衡「比例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認被告羈押之原因、必要性均未消滅,再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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