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30歲的男子看女童獨自一人在家門口玩耍,竟將她拐到公園,偷摸大腿得逞。(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30歲男子今年2月行經一名8歲女童住處前時,發現女童獨自一人在住家前玩耍,竟將女童拐至公園內,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偷摸女童的大腿後隨即逃逸,待女童返家和母親告知後,女童母親怒報警處理。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判男子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該名30歲的男子今年2月行經8歲女童住家附近時,男子看見女童獨自一人在自家住處前玩耍,基於性騷擾意圖,竟將女童拐至公園內,趁著四下無人之際,偷摸女童的大腿得逞後隨即逃逸,女童事後深感不舒服,返家後告知母親,母親聽聞後怒報警處理,轉經婦幼隊偵辦後,循線逮到該名男子。
男子應訊時,男子坦承犯罪,並表示因本身罹患輕度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希望可以從輕量刑。
台南地院審理後,審酌男子明知女童為兒童,但男子竟欠缺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對女童做出性騷擾行為,為害女童身心發展,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未無端耗費司法資源,且已與女童達成調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判其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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