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鍾馗」就想到前女友!刺青男分手5年約出來性侵 下場慘爆

▲粘姓計程車司機遭指控對身障女子兩度猥褻與三度性侵,但粘男辯稱與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女子也聲稱「有老公就是你」,檢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台中刺青男看到背上刺青就會想到已分手的女友,近期將人約出來性侵,遭法院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蔡姓男子與女友小君(化名)交往時,在背部刺上鍾馗、梵文、火焰等圖案,而分手後只要看到刺青就會想起小君,他於是約出小君,但卻以肚子痛為由要上廁所,而將人帶回家性侵得逞。案經小君提告,法官將蔡男判刑3年10個月確定,小君再提民事求償,法官則判蔡男須賠償50萬元。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蔡男2015年透過網路認識小君,2人曾在住處發生性行為,但後來就沒再連絡,直到2019年4月初,蔡男又透過臉書聯繫上小君,並持續傳訊息,一直到同年月17日傳送多則訊息將小君約出來見面。

事發當天,兩人在逢甲路一處超商見面,而蔡男假議提議到清水休息站,當時小君不疑有他的上了車,但沒想到途中蔡男卻說自己肚子痛要上廁所,隨後就將人載回住處,接著不顧小君不斷央求,「我不要、求求你」,將小君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小君事後情緒崩潰,覺得反感噁心,並跑到浴室清洗,隨後躲進蔡男住處另間房間將房門反鎖,接著向友人求助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並將蔡男逮捕到案。

不過,蔡男否認犯行,辯稱他並沒有違反小君意願而與小君發生性行為,另外,他表示,他曾與小君交往過,而在交往期間他在背上刺上鍾馗、梵文、火焰等圖案,分手後他只要看到刺青就會想到小君等。

法官審理時勘驗兩人對話發現,蔡男不斷傳訊向小君表示好感,小君則不斷回絕,「關你屁事」、「對小屁孩的亂槍打鳥沒興趣」、「已經打擾我了」、「(妳很反感是嗎?)是」、「再這樣子我就直接封鎖了」、「你不要那麼無聊好嗎」顯見小君已積極表達拒絕、反感,且透過內容也完全無法看出兩人曾有過交往,更遑論發生性行為是合意性交。

法官審理後,刑事部分將蔡男依法判刑3年10個月定讞,而小君另提民事求償,法官則判蔡男須賠償小君50萬元精神慰撫金,蔡男不服提出上訴,但仍遭到二審法官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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