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計畫」掀反彈聲浪 黃暐瀚批朱立倫:一直跳針無法弭平黨內雜音

▲▼朱立倫出席「慶祝127週年黨慶暨同舟大會師」。(圖/記者張榮恩攝)

▲朱立倫出席「慶祝127週年黨慶暨同舟大會師」。(圖/記者張榮恩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大力推動同舟計畫,放寬黨紀處分,號召失聯黨員回娘家,而被開除黨籍的立委傅崐萁可循此重返國民黨,引發黨內基層不滿。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朱立倫應該勇敢地告訴黨員,為什麼要特別讓少數幾位「被開除或註銷黨籍黨員」回黨,「一直跳針說,已經有兩萬黨員回黨,無法弭平黨內的雜音。」

黃暐瀚指出,朱立倫發起「同舟計畫」,預計號召三十萬黨員回娘家。黨員回娘家,壯大國民黨,這是好事,但黨內卻傳出一波接一波的反對聲浪,理由很簡單,趁著同舟計畫,「爭議黨員」也一起跟著回黨了,「但到底是同舟共濟?還是同船異夢?」

黃暐瀚表示,所謂「爭議黨員」,是指曾被「開除」或「註銷」黨籍的「前黨員」。這群人與「一般失聯黨員」不同,失聯黨員大多只是因為對黨沒有熱情,不再支持,或不抱希望,所以某年某月開始,不繳黨費了,自動失聯。只要燃起這群人的熱情,讓他們願意再次回黨,那自然就能讓黨員回娘家,壯大黨的聲勢。

黃暐瀚指出,問題是,關鍵根本不這群「失聯黨員」身上,問題是在「被開除的」跟「自己退黨參選」的爭議人物上,像是傅崐萁2009年違紀參選,被開除黨籍;鍾小平2020年違紀參選立委,主動退黨。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第十一條:黨員經開除黨籍,六年之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經撤銷黨籍,三年之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

而第四十六條則規定:黨員經開除或撤銷黨籍,逾第十一條所定期間,對本黨有顯著貢獻者,得陳述具體事實,檢附證明文件,向所屬原地方黨部或專業黨部請求恢復黨籍。所屬原地方黨部或專業黨部接到前項請求後,應附具意見,經其考紀會之審議及各該級委員會之決議,層轉中央考紀會核准。黨員於請求恢復黨籍前二年內,有違反本規程之行為情節重大者,應否准其請求。

黃暐瀚指出,根據以上兩條規定,鍾小平因時間未達,根本還不能回黨,傅崐萁則是時間到了,但得經過黨內考紀會核准,現在朱立倫一個「同舟計畫」,將禁止回黨時間對半砍,還迴避了考紀會審查的流程,直接把這些違規的黨員,一起送回黨,等於是搭了便車。

對於同舟計畫,黃暐瀚表示,朱立倫應該勇敢地告訴黨員,為什麼要特別讓少數幾位「被開除或註銷黨籍黨員」回黨,對黨會有什麼貢獻?將來立下什麼目標?講清楚就好,「一直跳針說,已經有兩萬黨員回黨,無法弭平黨內的雜音。」

黃暐瀚指出,找回失聯黨員,沒有人會反對,黨內反對的是曾被開除或撤銷黨籍的「爭議黨員」,為何保送回黨,「兩者狀況,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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