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大為自曝遭瘋狂女學生追求經歷,直言跟騷法通過「我整個普天同慶!」(圖/簡大為提供,下同)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8類跟騷行為樣態、事先防範措施、事後處罰行為人的罰則等3大重點,最重刑責可關5年。對此,律師簡大為就在PTT發文表示,自己被一名女學生持續騷擾了快2年,而且是現在進行式,期間對方不僅多次尾隨跟蹤,還狂發幻想文「老公被搶」,讓他直呼「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簡大為昨(21日)在PTT以「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發文分享自身經歷,透露自己除了是律師外,也在補習班教書,但他從來不跟學生說課業以外的話,也不會在課後時間跟學生有多於交流,因為一些老師的前車之鑑讓他相當害怕,以至於只要是跟學生講話,他絕對是在講台上,拒絕在教師辦公室裡面私下一對一指導,沒想到卻「還是遇到鬼」。
簡大為表示,某天他的事務所收到一名女學生的來信,裡面有張他坐在第一排桌子上教課的照片,信中還稱是不是在勾引她,等到她考上,雙方脫離師生關係後,「我們可以很勇敢」,文末還特別強調自己不是跟蹤狂,讓簡大為瞬間看傻,請補習班幫忙把那封信寄回去給那位學生,才知道這個學生不是第一次騷擾老師。
簡大為指出,這名女學生事後又不知從哪拿到他的電話,並傳簡訊說願意先離開補習班,等到課程結束再來當「朋友」,甚至還威脅,「如果你撐不到月底或是不在乎老師的身分,那我們就公開面對接下來會發生的每一件事情。」讓簡大為無奈回應,應該是誤會了,對她沒有任何意思,也請她不要再傳簡訊了。
過了2個月,簡大為這次竟收到一名銀行保險業務員轉交的包裹,打開一看才發現又是同一名女學生給了他「一條金項鍊、一個不知所云的石板、一封信」,讓他當場爆氣,詢問該名業務員後,才得知女學生竟謊稱2人在一起,因簡大為出國深造所以分手,在這段期間有另一名律師在追她,而簡大為現在處於要挽回她的階段,所以這名業務員才想出手幫忙。
本以為這場鬧劇應該就此結束,沒想到簡大為某天聽到事務所有人按電鈴,一開門才發現女學生竟跑到事務所,跟警衛確認後才知道她老早就已經到事務所樓下假裝自己是法院人員問東問西,還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跟著上樓,讓他直呼「我真的都快吐出來。我立馬把東西還給她,鞭數十驅之別院。」
簡大為提到,女學生事後又數度跑到事務所,只是剛好他開庭都不在,因此女學生被趕走幾次之後就心生不滿,跑去事務所附近的公園拍照,在臉書貼出來並說「我真不知道你躲在律所裡能跟我說什麼!」而簡大為這才發現女學生的臉書全部都是關於他的事情,對方還幻想2人已經結婚,「然後我現在的女友不但搶了她的老公,我還因此涉犯『重婚罪』!」
對此,簡大為幾近崩潰,冷靜思考對策後,卻發現當時的法律頂多就是等性騷擾成立後送女學生損害賠償全餐,然而自己光是整理證據、撰擬檢舉函就花了他4個小時,令他不禁困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強調「正是欠缺法律來規範這種行為,那個變態才可以這麼囂張。」
簡大為總結,《跟騷法》通過後,有些人會擔心「追求不成被舉報騷」,但他認為,司法從業人員有能力能夠判斷,要是真的被舉報成功,「你就是跟這個神經病一樣,一個變態而不自知,被抓進去關也剛好而已。」他坦言,這部法令是以「警告」為優先,收到警察書面警告後,就該停下來想一想為什麼被誤會,或是先緩緩,別一而再再而三的進行自認為的「追求」,搞到自己有刑責。
文章來源:「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簡大為律師」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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