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在任職期間多次開庭遲到,還用LINE指示書記官以「電腦故障」為由無法準時開庭,欺瞞當事人,被判決裁罰6個月薪水,共63萬元。現為律師的張耀宇11月19日在臉書PO文表示,將投入明年的中正萬華區市議員選舉,掀起網友熱議。
▲張耀宇曾擔任台北地院法官。(圖/翻攝自Facebook/台大律師張耀宇,下同)
根據監察院彈劾文指出,張耀宇在2015年到2017年間,承辦案件超過4個月未進行而停滯者,共有31件,影響當事人權益;他也曾在開庭遲到時,並用LINE指示書記官,以「電腦故障」為由無法準時開庭欺瞞當事人;不僅如此,其他2名法官也經常等候他到場後,才開始合議進行庭訊。
此外,張耀宇曾於預定庭期缺席,最後由審判長洽由其他法官代為開庭,由於經常遲到,所以他也常常授權書記官幫忙處理電腦中的文件。監察院認為張耀宇不當授權書記官使用因法官職務所配發,專屬法官之電腦與系統製作裁判原本,怠忽職守;另外還查出他承辦105年度訴字第535號案件,竟先後製作內容不同之判決,以規避辦案時效研考規定,以及承辦106年度聲字第1549號案件,收案後未及時處理,也沒查明受刑人已經移監,導致受刑人收受裁定後,已逾執行期限6日,最後受刑人反過來向台北地院聲請刑事補償。
監察院指出,張耀宇的行為「斲傷司法威信而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經彈劾後送回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懲戒法院在今年5月7日判罰張耀宇6個月薪水,共63萬元,不過,當時張已經請辭法官職務,成為執業律師。
▲張耀宇參選聲明。
張耀宇11月19日透過新成立的臉書粉絲專頁PO文宣布,將參選明年的中正萬華區市議員選舉,他在文中提到,自己是一名律師,也是2個孩子的父親,就讀建中、台大法學院,曾在台北地方法院服務,是土生土長的萬華人,「不論是過去擔任法官的歲月,或者成為執業律師的每一天,我都堅守職業道德,為不冤發聲、為正義捍衛到底」,之所以選擇投入選戰,是希望「堅守法律人的精神與價值,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台灣社會」。
消息傳開後,有支持者力挺張耀宇,祝福他順利通過民眾黨黨內初選;也有人挖出他過去遲到扯謊的判決,並在PTT留言酸諷,「這就是新政治」、「新政治的人才一定要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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