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備勤「遲到10分鐘」!車內輕生 陳屍住家地下停車場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圖/記者陳宏瑞攝)

▲高雄市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吳奕靖、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陽明派出所黃姓員警原於今(23)日5時至7時擔任備勤勤務,但卻遲至5時10分仍未簽入上班,所方察覺異狀因此聯繫黃妻,不幸於自家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車內尋獲黃員,發現車內有燒炭架及燒炭痕跡,而黃員已無氣息,即報請119救護。

警方初步研判為燒炭自殺死亡,已於上午報請高雄地檢刑事相驗完畢,家屬對今日檢察官提示並認定之相驗結果均表無異議。黃員本身無特別就醫紀錄,生活正常無輕生跡象,工作職場上亦無異狀。

本案因涉員警個人及家庭隱私,警方尊重家屬悲傷情緒,不便代表對外發言。高雄三民二分局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黃員撫卹及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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