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僅取得齒模師資格,卻擅自執行牙醫師之醫療業務,還對前來就診的女病患上下其手。(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bay)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只取得齒模師之資格,尚未取得牙醫師資格,不但非法從事牙醫醫療業務,還在執行醫療業務期間,對前來就診的女子上下其手,強行摸胸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與強制猥褻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陳姓男子僅取得齒模製造技術員之資格,尚未有牙醫師資格,卻擅自執行牙醫師之醫療業務,自去年11月起對前來製作假牙的女性病患收取4萬元的裝置假牙費。不料今年2月,女病患因假牙鬆脫再度前來就診,請陳男幫其調整假牙之際,陳男竟不顧女病患的反對,對其上下其手強行摸胸,女病患事後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審理後指出,審酌陳男未取得牙醫師之資格即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不僅對病患權益所生危害重大,更對病患造成重大潛在危害,而陳男還為逞一己之色欲,對前來就診的女病患強制猥褻得逞,導致女病患身心受創、惶惶不安,惟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以30萬元和女病患達成和解,依違反醫師法與強制猥褻罪,判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於緩刑期間實施保護管束,同時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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