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薰愛前男友李庠岑與混血女模色誘富商,李庠岑判刑定讞。(圖/翻攝自蔡瀞瑢、李庠岑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跨性別女模劉薰愛曾與男子李庠岑交往,但2人分手後,李庠岑竟與另名混血女模蔡瀞瑢,設局誘騙富商到飯店開房間搞「仙人跳」,向富商勒索得手820萬元。一審將李男判刑5年半與6月,二審更加重改判7年4月與7月,7月部分得易科罰金。李男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李男從事飯局妹仲介,曾經在媒體專訪中秀出花名冊,其中不乏藝人、模特兒等外型亮麗的正妹,他也因為與跨性別女模劉薰愛交往登上新聞版面。在與劉薰愛分手後,他與平日就稱兄道弟的科技公司的網路新貴王姓男子也鬧翻,李男因此找蔡女進行「仙人跳」。
外型亮麗的蔡女是日、荷與台灣泰雅族混血兒,大學時代就以平面模特兒出道,後來還上電視節目,一度爆紅。她與李男和謀,2016年4月間約出王男到天閣酒店信義會館開房間,王男赴約後,埋伏在外的李男與3名同夥便衝進房間,李男大叫:「叫我女朋友脫光給你看,什麼意思啊~」、「為什麼要約我女朋友開房間」、「為何要挖我的妹妹、斷我財路」。眾人還拿出電擊棒敲擊王男頭部,要求王男交出500萬元,王男心生恐懼,2天後就匯款460萬元。
李男等人食髓知味,陸續以影片外流為由,或是同夥要入監需要跑路費、安家費,甚至還出示土製炸彈,讓王男不斷吐錢,總計交付820萬元。王男之後避不見面,李男還在王男公司門口以宣傳車宣傳不實訊息,並拉起白布條書寫「王姓某執行長:教唆傷害、恐嚇、勒索、強盜、妨害自由,事後避不見面」。另外李男也在微信上公佈王男的身份證字號與姓名,並用照片留下恐嚇字句,王男報警逮人。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李男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另外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蔡女遭判刑1年,另外同夥也分別遭判刑6月至2年不等刑期。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李男曾有妨害兵役前科,依照累犯規定加重刑度為7年4月與7月(得易科罰金);另外蔡女則因達成和解,獲得緩刑3年,但需提供90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蔡女等人未上訴,僅李男以二審判決不當加重為由,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上訴無理由,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李男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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