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溪意外罹難沒喪葬理賠 高虹安籲金管會徹查

▲▼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張其祿、蔡壁如和多名台北市政府官員今天上午出席在立法院舉行的「虎豹潭意外後,政府醒了嗎?」記者會。。(圖/台灣民眾黨團提供)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圖/台灣民眾黨團提供,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今年10月16日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發生6死溺水意外,其中有4名罹難者因為尚未年滿15歲,投保的意外傷害險和旅平險只能退還部分所繳保險費。台灣民眾黨團25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從根本解決問題,不僅要預防溺水意外發生、落實「山海教育」,更要完善15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保險保障。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張其祿、蔡壁如和多名台北市政府官員今天上午出席在立法院舉行的「虎豹潭意外後,政府醒了嗎?」記者會。

高虹安表示,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過去5年來有超過4000起溺水案例,普遍獲救率不到4成,不少人可能以為事發地點大多在海邊,但其實像是虎豹潭這類的「溪邊」,才是最常發生溺水件的地方,在緬懷亡者、安撫生者的同時,須探究到底是什麼原因,才會導致這般重大傷亡,以防同樣的悲劇再度上演。

高虹安指出,虎豹潭事件多數罹難者未滿15歲,保險契約成立落在2010年至2020年,按當時《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死亡給付要滿15歲才能理賠,連喪葬費用都沒有。雖然現在法規已經修改,但金管會仍必須全面清查是否有保險公司還在使用舊式定型化契約,要求業者全面告知被保險人最新的法律權利。

張其祿則提出3點呼籲指,請相關部會協調保險公司,考量虎豹潭事件實屬意外,應從寬進行撫卹及喪葬費用給付;請金管會保險局確實督促保險公司落實「將法規定之理賠範圍及額度充分揭露於條款中」給消費者;另應考量國外做法,研擬可行性進行修法,訂出未滿15歲被保人保險金給付上限額度,確保未成年人保險上的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主秘蔡火炎會中回應,針對業者並未推出符合新法的旅平險,今年11月已召集相關會議與業者討論,決議在今年12月1日後,所有保險公司都必須提供15歲以下兒童人壽、傷害、旅平險,包括提供喪葬費用給付,額度要符合61.5萬元法定上限,公司銷售時也必須確定保戶滿足該給付額度,若有其他額外需求,才能銷售沒有喪葬費用保險金的商品,且公司也必須在保險名稱、保單條款揭露該商品沒有提供喪葬費用給付。

蔡火炎表示,針對在《保險法》修正後投保、且未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的商品,公司應該主動在3個月內逐一通知要保人,選擇是否購買有喪葬費用保險金的商品;另對修法後投保、買到未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的人壽或傷害保險,且已發生死亡事故者,保險公司必須按照《保險法》第107條規定,給付相當於喪葬費用保險金金額的慰問金。

▲▼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張其祿、蔡壁如和多名台北市政府官員今天上午出席在立法院舉行的「虎豹潭意外後,政府醒了嗎?」記者會。。(圖/台灣民眾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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